2015年黑龍江省林口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81人】
根據工作需要,林口縣財政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等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具體方案如下:
一、 招聘職位和數量
2015年度全縣事業單位擬招錄人員81人。
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信息中心)招錄1人。
縣金融服務局招錄2人。
縣農業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招錄3人。
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所屬事業單位招錄1人。
縣住建局所屬事業單位招錄2人。
縣城鄉規劃管理局招錄1人。
縣畜牧局所屬事業單位招錄3人。
縣衛生系統招錄醫護人員48人。
縣第四中學招錄教師15人。
縣廣播電視臺招錄4人。
縣司法局所屬事業單位招錄1人。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并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學歷要求及具體崗位報考條件詳見《2015年林口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計劃表》。
5、專業要符合申報崗位相對應專業要求。
6、年齡需符合申報崗位限定的年齡條件(28周歲以下為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30周歲為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35周歲為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40周歲為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
7、報考衛生系統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崗位的考生,具有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以上執業資格的考生,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
8、報考第四中學的考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到30周歲。
9、戶籍根據各專業特點的不同,限定為牡丹江轄區內、黑龍江省內及全國戶籍考生。
10、依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黑政發【2009】30號)要求,“三支一扶”、村村大學生等服務期滿三年內的項目生,符合申報職位條件、在本縣域內服務的考生,報考縣、鄉(鎮)崗位的,筆試成績加10、15分。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及曾受行政處罰、勞動教養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近3年各類招考過程中被錄用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新錄用的機關和事業單位試用期未滿人員、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高校畢業生及未經單位同意的在崗人員。
本次招聘按照不低于擬招聘崗位5:1的比例組織報名、特殊專業(播音員崗位)3:1的比例組織報名,如報名人數低于規定比例,需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視情況相應降低招聘人數比例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1、發布時間:2015年5月26日至6月9日。
2、發布渠道:林口縣政府網站。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12日(正常工作時間內)
2、報名地點:原勞動局四樓會議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填寫網上打印的報名表2份(到林口縣政府網站下載);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須為藍底證件照)。
②畢業證、學位證和執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③應屆畢業生未領取畢業證書的須畢業院校出具畢業證明。
④攜帶戶口簿原件。
⑤項目生需攜帶縣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或證書。
⑥報考人員每人收取報名費200元。
(三)資格審查
林口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方案》規定的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符合報考條件人員領取準考證時間以政府網站公告為準。
本次考試招聘工作,實施全程資格審查,歡迎廣大考生、群眾舉報、監督。對報考人員提供虛假不實信息資料或采取不正當手段參加報名考試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直至取消考生考試和錄用資格,并按成績依次進行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