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人才引進公告【招60人】
(二)資格復審
1. 資格初審結束后,按照擬進入面試考核人數與崗位計劃數不低于5:1的比例篩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不足5:1比例的,直接進入資格復審。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較多的崗位,可采用專業能力測試方式按照5:1比例篩選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或者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2. 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將于7月8日18:00前電話通知進行資格復審人員。未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須根據資格復審通知,攜帶相關證件在規定日期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3. 報名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20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
(3)往屆畢業生須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生須提交學籍在線報告(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驗證期應在現場審核確認結束前有效);留學人員須資格復審結束前提供教育部發放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居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與參加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張。
(6)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符合“引進條件第4條”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職稱證書、榮譽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8)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名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等情況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5. 資格復審通過后發放《面試通知單》,面試通知單上明確面試時間、地點及需要攜帶的證件等。
(三)面試
1. 面試工作在市教育局及有關部門的監督下,由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安排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及地點見《面試通知單》,具體面試安排由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負責通知。
2.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設定在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3. 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照每個崗位報名人員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引進人數,等額確定進入考察的人選,并在面試場地進行公布。
4. 同一崗位引進計劃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出現并列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四)體檢和考察
1.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具體組織實施。
2. 體檢醫院由市人力資源社會局指定。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進行。
對于無故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名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3.考察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或現實表現、個人誠信、報名資格條件的真實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被考察對象棄權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1. 對考察合格的擬引進人員由市教育局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為7個工作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結束后,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無異議后,方可進入聘用環節。按照相關程序,由各級編制部門、人社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其中,已納入事業編制的人員,辦理調動手續。
2.擬引進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3.根據《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精神,用人單位與“先上崗、再考證”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須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再考證”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建立報名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為強化報名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違規行為,確保本次引進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報名人員在報名前須簽定《報名人員考試誠信承諾書》,并建立報名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報名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注意事項
報名人員在人才引進工作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引進結果的,責任自負。
四、引進人才相關待遇及要求
(一)列入事業編制,享受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等標準的工資福利待遇及相關社會待遇。
(二)符合引進資格條件第4條的教育人才,按原單位聘用的崗位進行聘用,其中,具有高級職稱,且在原單位未聘任到相應崗位的人員,可直接聘任到高級七級、四級崗位。如高級職稱無空缺崗位,學校將提出特設崗位申請,經市教育局審核,報市人力資源社會局核準后,聘用至相應崗位。
(三)引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境外大學(2020-2021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碩士研究生、國內“雙”大學建設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大學”建設高校和“學科”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到我單位工作,給予10萬元的安置費。每年發放2萬元,連續發放5年。
(四)優先安排引進人才的子女入托、入學(中小學)。
(五)自聘用文件下發之日起與引進人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最低服務期限6年。服務期限未滿離開單位的,所領取的安置費全部退回,并承擔聘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不符合領取安置費條件的引進人員,未達到服務期限的,僅承擔聘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五、考生特別須知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維護廣大報名人員身體健康,確保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人才引進工作順利進行,請各報名人員注意以下事項。
(一)請報名人員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減少出行、集聚等有傳染風險的活動,并做好有關防護工作。
(二)請報名人員隨時關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關通知、通告、公告等,并嚴格按其要求執行。
(三)請報名人員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響資格復審、面試等工作。對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導致不能參加考試等的,后果由報名人員承擔。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0年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人才引進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出調整,請考生隨時關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相關公告。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咨詢電話:0471-3389632
政策咨詢電話:0471-3987339
崗位資格條件咨詢電話:0471-6325109,13604719301,13604719302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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