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蘇靖江市招聘精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4人】
(四)體檢
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布。
體檢由靖江市衛健委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方可進入后續環節,如因懷孕延遲體檢的,待體檢合格后,按程序進入后續環節。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據體檢結果,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靖江市衛健委及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
2.散布有損憲法、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3.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
4.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
5.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6.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欺騙組織和公眾的;
7.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8.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
9.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10.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12.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13.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過勞動教養的;
15.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6.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8.自2017年6月22日(含)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考試報名截止的后一天)
19.自2015年6月22日(含)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20.自2017年6月22日(含)以來,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的;
21.自2017年6月22日(含)以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22.2019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18、2019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23.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24.其他不宜應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結束后,由招聘單位辦理聘用手續。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取消、放棄、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擬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解除。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報到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期3年,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擬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所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靖江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招聘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靖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523-89180521(靖江市衛健委)
監督電話:
0523-89180539(靖江市紀委監委第三紀檢監察組)
0523-80292122(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咨詢時間: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指定網站:
靖江市人民政府網
http://www.ng.gov.cn/col/col779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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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6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