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北咸寧市直學校、幼兒園和市教育技術裝備辦公室招聘公告【招137人】
2.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如有需要可以對應聘人員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情況進行延伸考察。
(2)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3)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遞補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棄權出現的名額空缺,因工作需要,可按該崗位考生總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遞補人員只在參加面試的人員中產生。
(十一)公示、崗位統籌安排及聘用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體檢、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網站予以公示。
公示期內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或者有舉報投訴經查證不實的擬聘人員,公示結束后,市教育局分學段學科對考生進行崗位統籌安排,并辦理聘用手續。
被聘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遞補。新招聘的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省和市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六、違紀處理
公開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執行。
七、防疫須知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考試舉辦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考試的,要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的才能進場。不服從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故意隱瞞新冠肺炎真實病情或病原接觸史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八、其他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試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中有關政策口徑由咸寧市教育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715-8256527,825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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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咸寧市直學校、幼兒園和市教育技術裝備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2020年咸寧市直學校、幼兒園和市教育技術裝備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2020年咸寧市直學校、幼兒園和市教育技術裝備辦公室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享受優惠政策審核表.xls
咸寧市教育局
2020年6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