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育人才公告【招195人】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結合局直屬學校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株洲市教育局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株洲市教育局教師工作科,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
二、招聘學校情況簡介
招聘學校情況請訪問株洲教育網 “直屬學校”鏈接。
三、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教育部學科目錄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78個,招聘計劃195名,均為專業技術崗(面向2020屆畢業生和高層次人才公開招聘詳見附件1,面向社會其他人員公開招聘詳見附件2,防疫須知詳見附件4)。
六、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和株洲教育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七、招聘方式
通過以下三種方式進行:
(一)面向2020屆畢業生公開招聘
1.招聘對象:招聘雙建設高校(不含所屬獨立學院)的2020屆碩士研究生(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本科生;市二中小學部還可招聘其它師范類一本高校2020屆碩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生。
2.報名:
(1)報名條件:年齡在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具備相應崗位的職業資格(2020屆畢業生須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試用期滿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本科生綜合測評成績須處于同校同專業的前50%。
(2)報名材料:
①《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育人才資格審查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生須提供蓋有學校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④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如已取得)。
⑤其他各類榮譽證原件等材料。
⑥近期藍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
(3)報名方式:應聘者可到招聘學校現場報名(須攜帶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聯系人詳見附件5)。也可采用網上報名,將《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育人才資格審查表》word電子版文檔和其他報名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以壓縮包(其名稱為“應聘崗位+姓名+所學專業+畢業學校”)形式發送至招聘學校報名專用郵箱,并與用人單位確認是否收到郵件。
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齊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如出現因個人填寫信息錯誤導致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責任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4)報名時間: 6月3日-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所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各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市教育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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