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彭州市教育局所屬19家事業單位招聘35名教師公告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規定及所屬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彭州市教育系統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共35名(詳見附件),其中,擬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的崗位14名。本次公開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為編制內正式工作人員,招聘的工作人員按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詳見附件)的社會在職工作者、社會未就業人員及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含畢業后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8、2019屆高校畢業生)。其中,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受疫情影響畢業的可根據所在高校相關規定適當延長),并憑證書辦理確認手續;其他社會在職工作者、社會未就業人員須在資格審查原件校驗時提供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高校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所在高校對其所學專業的認定證明。
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如留學期間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國內的專業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相關高校科研機構對其留學所學專業的第三方認證,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可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
二、應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截止時間:2020年5月22日)。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彭州市在編在職教師。
8.有違反其它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9.2020年8月1日之后未畢業仍然在讀的高校生(不含受疫情影響原定夏季畢業的應屆生)。
三、部分崗位的應聘資格條件
(一)面向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的崗位。
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擇業期一般為兩年。
(二)面向服務我市農村中小學特崗教師定向考核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系經組織選派服務于我市的成都市高校畢業生服務城鄉基層項目支教志愿者。
2.志愿服務期滿三年且經我市項目管理部門考核合格(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31日)。
3.截止報名結束時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錄(聘)等優惠政策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經組織選派服務我市農村中小學特崗教師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節假日除外)
2.現場報名:本人直接到彭州市教育局人事與教師工作科(地址:彭州市安仁西街65號,電話:028—83708448)現場報名,報名時應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及相關獲獎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近期二?免冠照片1張。
(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
1.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2020年6月1日09:00至6月8日17:00。
(2)網上繳費:2020年6月1日09:00至6月9日17:00。
(3)準考證打印:6月18日-6月21日
(4)筆試時間:6月21日
3.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2020年度彭州市教育局所屬19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35名教師崗位表》(附件)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人員可下載并使用自動審核程序處理后上傳照片,系統會自動審核照片。不按規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系統審核和繳納報名費。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考試。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最終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本次公招報名不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招考主管部門負責的面試原件校驗、考核中的復核和審核聘用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人力資源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截止時間:2020年6月9日17:00。繳費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相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材料,于2020年6月18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2樓)辦理退費手續。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3份(報名系統里打印),供面試原件校驗時使用。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2020年6月18日-21日)內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責任自負。
4.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公告內招聘單位中的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請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公開考試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報名人數少的個別崗位,經招考主管部門研究可放寬至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于2020年6月10日通過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或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事考試欄公告。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成都人事考試網將于2020年6月21日前通過網絡平臺退還筆試考務費到其支付賬號。
六、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一)面向服務我市農村中小學特崗教師定向考核招聘崗位
1.考試時間:詳見《面試通知書》。原件校驗合格領取面試通知書(具體時間將通過電話或短信通知)。
2.經組織選派服務于我市基層項目的特崗教師采取試講和服務單位定向考核方式進行(方案另定),兩項考核滿分分別為100分。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50%+服務單位定向考核成績×50%,考核總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面試收費根據(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收取面試費80元/人。
(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考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折合成績+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滿分為100分,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含加分)于筆試20天以后登錄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事考試欄查詢,名次排名及是否進入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pengzhou.gov.cn)公布,請考生注意查看。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本次考試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學生士兵(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經組織選派在四川省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1日),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的加分政策。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經組織選派在我市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特崗教師,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報考其它崗位已按規定享受過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優惠政策,考入了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據:1.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2.退役大學生士兵按《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有關加分政策答復意見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號)、《關于進一步鼓勵大學生參軍入伍的意見》(成府函[2018]58號)規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崗教師”等基層項目人員按《關于“十三五”期間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川人社發〔2016〕34號)規定加分;4.成都市組織選派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成人社發〔2019〕30號)規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網上報名時的《應聘資格審查表》(報名系統打印)、《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所在地縣及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材料(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未享受過政策性加分)、相關考核表彰材料、服務協議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網上報名時的《應聘資格審查表》(報名系統打印)、《居民身份證》、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提交加分材料時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或就業推薦表,以及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材料)、《退役證》以及《士兵證》、《士官證》、《義務兵證》、《學員證》有關獎勵證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20年6月1日至6月11日(工作時間:09:00-12:00;13:00-17:00)內由本人交彭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地址:彭州市政府第二辦公區8樓803辦公室,彭州市回龍西路18號),并現場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