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桑植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08人】
(三)成績合成
考試綜合成績按以下方式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均直接保留小數點后三位數,不進行四舍五入。
五、體檢和考核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名)的順序,按聘用計劃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體檢工作由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負責。體檢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
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者,可在知道體檢結論起3個工作日內,向縣人社局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針對有異議的項目進行,且只能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疾熘攸c是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查。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招聘單位根據空缺名額,報縣人社局審核同意后,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可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體檢和考察,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六、公示與聘用
按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報縣人社局審查。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縣人社局在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統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報市人社局備案,方可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審批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進行遞補。
新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要求,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為被聘人員辦理工資等相關手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崗位設置管理相關要求,聘用在相應的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紀律規定
報考人員在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紀違規。對替考、圍考、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行為,將視其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缺少任一證件原件的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二)報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ww.hnszrb.com/)公告,敬請廣大報考人員關注。
(三)請報考人員報名時留下可靠的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并確保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九、本次公開招聘相關政策由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監督舉報電話:0744-6222854(桑植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國務院令第652號、原人事部令第6號、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張人社發〔2014〕70號文件執行。
原標題:桑植縣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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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桑植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與職位表.xls
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5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