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甘肅酒泉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招聘有關事項補充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部、教育部、司法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精神,酒泉市2020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不將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作為限制性條件,實施“先上崗、再考證”的階段性措施,凡符合招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報考相應崗位,再參加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對本次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聘用的高校畢業生,實行聘用制管理,用人單位與招聘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1年,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資格,取消聘用資格的責任由被聘用人員負責。
酒泉市人社局 酒泉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6日
原標題: 酒泉市2020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的補充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jiuquan.gov.cn/wangzhangonggao/20200427/1829206882c2d495a1d.htm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