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海外國語大學三亞附屬中學招聘教師有關事項調整公告(海南)
為進一步擴大選人用人覆蓋面,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等文件相關規定及4月15日市長辦公會議精神,結合上海外國語大學三亞附屬中學招聘工作的實際情況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等,決定對《2020年上海外國語大學三亞附屬中學第一次公開招聘公告》相關事宜作如下調整:
一、《招聘公告》第三項報考條件第十條:“應聘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在報考時須經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定向生、委培生和特崗教師在報考時須經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調整為“應聘時已與海南省內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在報考時須經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海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定向生、委培生和特崗教師在報考時須經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外省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體檢和考察通過后的10個工作日內出具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招聘公告》第四項招聘程序第三條第二款:“資格初審由上外三亞附中在網上報名審核時進行,根據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初查。符合報考條件,資格初審通過者,參加上海進行的筆試與面試,考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具體筆試與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另行通知。”調整為“資格初審由上外三亞附中成立資格審查小組在網上報名審核時進行,資格審查小組根據崗位要求、學業水平、工作業績、教學和語言能力,結合學校辦學需要,對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報考條件,資格初審通過者,參加上海進行的筆試與面試。具體人選按崗位招聘人數1:8的比例擇優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報考該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實際人數確定。考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具體筆試與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三亞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7日
原標題:三亞市教育局關于調整2020年上海外國語大學三亞附屬中學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edu.sanya.gov.cn/jyjsite/tzgg/202004/edaf047699944a079d714182d2b63934.s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