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河口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80人】
3、年齡計算
崗位要求的年齡以周歲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6月3日。
(三)網絡繳費
考生報名審核通過后,可通過網上繳費系統繳納50元報名費,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5年 6月6日24:00時。
(四)開考比例
此次招聘設置1:3的開考比例,若同一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擬招聘人數的三倍,將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
(五)退費
因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崗位取消招聘或重復繳費的考生,由付費銀行直接退還報名費。但已開考的崗位,因考生原因屆時不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四、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采取網上打印,考生可在2015年 6月30日至2015年7月4日期間,登錄紅河人才網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方式、內容和時間
此次事業單位招聘采取專業知識筆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由河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此次專業知識筆試均為客觀題,不進行查分。
(一)專業知識筆試
此次專業知識筆試考試內容為行業或崗位相關專業知識,(具體各個崗位的考試科目詳見崗位信息表)。河口縣橋頭鄉、河口縣蓮花灘鄉、河口縣南溪鎮螞蝗堡衛生院招聘崗位,按照合格分數線從到低分進行選崗。
(二)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為2015年 7月4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考生憑準考證上指定的考點和考場參加考試。
六、資格復審
(一)最低合格分數線
專業知識筆試總分為150分,合格分數線的劃定,將在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出來后,根據全縣考試情況劃定一個合格分數線,成績和劃定分數線將在紅河人才網上公示。
(二)資格復審的程序和內容
1、資格復審人員的確定。在綜合知識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崗位招聘人數,按到低分的原則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2、資格復審的內容。主要是對照崗位信息,查驗考生所持證件、證明材料與崗位要求是否一致。資格復審考生須提供以下證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學位證、學歷認證報告原件、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原件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2015年應屆畢業生資格復審時,如還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可先由就讀院校出具學歷、所學專業等證明,考生提交證明材料的原件進行資格復審。但錄用審批時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認證報告、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及所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三)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
1、專業知識筆試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時間:2015年8月3-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地點:河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四樓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
(四)資格復審遞補
若有考生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按照崗位綜合知識筆試成績,在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并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電話通知遞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成績并列的,采取加試的方法,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七、擬錄用人員的確定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即進入體檢、考核(政審)程序,并進行公示。
(一)加試
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在紅河人才網上公示,原則上同一崗位筆試成績第一名進入下一個環節(衛生院選崗的按照招聘人數排名等額進入下一個環節)。若因筆試成績第一名并列超出招聘計劃數的,進行加試,加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崗位招聘人數為2人的,如筆試成績第一名出現2人并列的,即確定進入下一個環節,不再進行加試,如出現3人以上筆試成績并列的,需進行加試,如出現第二名并列,第一名不參加加試,并列第二名進行加試。按照崗位招聘人數以此類推。最后根據加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1確定進入下一個環節。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