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海青浦區教育系統招聘教師公告【招115人】
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印發<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滬人社專發[2009]45號)的精神及要求,結合青浦區教育系統事業發展的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
一、招聘對象
應屆大學畢業生、在職教師或社會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職業道德要求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立志服務青浦教育。
(二)教師資格要求
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內);在職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三)學歷要求
1.應聘義務教育教師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具有相應學位。
非本市戶籍,應為“985工程”高校或“雙”建設高校(限師范院校的師范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或“211工程”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的畢業生,或部屬及省屬重點師范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的畢業生,同時具有相應學位。
2.應聘高中(中職校)教師
全日制公辦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具有相應學位。
非本市戶籍,應為“985工程”高校或“雙”建設高校(限師范院校的師范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或“211工程”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的畢業生,或部屬及省屬重點師范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的畢業生,同時具有相應學位。
3.應聘幼兒園教師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具有相應學位;非全日制本科學歷的須是本市戶籍的在編在崗教師,且第一學歷為專業對口的全日制專科學歷。
非本市戶籍,應為部屬及省屬重點師范院校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具有相應學位。
4.應聘音樂、體育的學科教師
專業對口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具有相應學位。
5.應聘青浦區社區學院教師
全日制公辦高校研究生學歷,同時具有相應學位。
非本市戶籍,應為“985工程”高校或“雙”建設高校(限師范院校的師范專業)或“211工程”高校或部屬及省屬重點師范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的畢業生,同時具有相應學位。
(四)普通話要求
應聘學前教育和語文學科,普通話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學科普通話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英語等級要求
應聘英語教師的須持有專業英語四級及以上合格證書,或持有大學英語六級合格證書(或大學英語六級成績425分及以上)。
(六)年齡要求
一般控制在男性40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女性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具有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七)外省市社會人員(非應屆畢業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在編在崗高級教師除外。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
(八)其他要求:見相關招聘崗位要求(附件1、附件2)。
三、招聘崗位、程序和錄用辦法
(一)應聘高中學校(含完中)、教育(園區)、工商信息學校、社區學院、新城四站小學
1.招聘崗位及數量
詳見附件1:2020年上海市青浦區高中學校(含完中)、教育(園區)、工商信息學校、社區學院、新城四站小學招聘教師崗位、數量及聯系方式。
2.網上報名
應聘者依據本公告規定的招聘條件和公布的具體崗位要求,填寫報名表(見附件4),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報名表及報名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3“遞交材料要求”)發送至招聘學校報名電子郵箱。應聘者限報1個崗位,高中學校限報2個崗位。招聘學校受理網上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并與應聘者進行雙向選擇。
網上提交報名材料時間:2020年4月2日—4月8日。
3.學科專業測試
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者參加區統一組織的學科專業測試。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資格初審通過的特殊學科(見附件1)應聘者參加區統一組織的綜合測試,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4.現場確認
參加學科專業測試的應聘者本人帶好應聘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具體要求見附件3“遞交材料要求”)到招聘學校現場遞交材料。現場確認時間另行通知。
符合條件的參加招聘學校的考試考核。
5.考試考核
應聘者參加招聘學校組織的考試考核(筆試、面試、試教),具體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
招聘學校根據考試考核綜合成績(學校綜合分100分,其中筆試20%、面試40%、試教40%)排序(學校綜合分不合格者不予入圍),相關材料報送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應聘者考試考核成績在自主招聘學校或教育的網站和校內公告欄公布。
6.資格復審
由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進行資格復審。經查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不予錄用。
7.錄用辦法
(1)根據應聘者學科專業測試(50%)、學校綜合分(50%)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入圍對象(學科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全區本學科平均分者不予入圍)。
應聘特殊學科的,根據應聘者學校綜合分從到低分確定入圍對象(綜合測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入圍)。
應聘者的專業測試、學校綜合分及總成績與入圍情況在青浦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網上公布。
(2)青浦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組織入圍者體檢、教師職業素質測試、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教師職業素質測試:入圍者參加市相關部門組織的教師職業素質測試;
考察: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和誠信記錄。
(3)青浦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網站上公示擬錄用名單,公示期為7天。
(4)簽訂就業協議:擬錄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與招聘學校簽訂就業協議。凡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按時畢業和取得學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以及不能準時報到者,就業協議終止履行。
(5)辦理手續:按招聘條件要求遞交有關材料,并上報區人社局審批后辦理手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