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黃巖區事業單位招聘63人公告
四、考試內容和方式
考試分筆試、面試,部分崗位增加技能測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詳見《2015年黃巖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附件1),各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綜合基礎知識》科目包括法律法規、科技知識、管理知識、經濟理論和寫作等,《職業能力測試》科目題型參考公務員錄用考試《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2、筆試時間定于2015年6月13日(注意事項、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本人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成績在筆試后15天左右在黃巖人才網公布。
(二)面試和技能測試
各崗位均進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
各崗位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以招聘計劃人數1:2的比例參加面試。部分崗位增設技能測試的,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5的比例參加技能測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然后按筆試成績總分除以考試科目數再乘以40%,加上技能測試成績的30%合成成績,從到低分以招聘計劃人數1:2的比例參加結構化面試。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五、資格復審
技能測試和面試前,要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實施。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技能測試和面試。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畢業證書、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身份證等有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部分崗位還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有關資格證書及獲獎證書(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國民教育序列學歷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學信網學歷認證打印件(打印網址www.chsi.com.cn),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我區組織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條件不相符者,取消報考資格,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進行遞補。
資格復審確認的時間、地點將在指定網站上公布。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技能測試或面試。
六、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各個崗位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含技能測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若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以《職業能力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方式為:考試項目為筆試加結構化面試的崗位,按筆試成績總分除以考試科目數再乘以50%,加上面試成績分數的50%合成總成績;其中增加技能測試考試項目的崗位按筆試成績總分除以考試科目數再乘以40%,加上技能測試和面試成績分數的各30%合成總成績。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四位,尾數四舍五入。
體檢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沒有行業標準的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若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因提供虛假信息和證件(證明)被取消聘用資格、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出放棄聘用資格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替補。在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審批文件簽發)之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黃巖人才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根據《實施辦法》規定,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時,原戶籍在農村的須辦理為非農業戶籍。
八、注意事項
1、年齡、工作經歷計算至2015年5月20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為準;工作經歷以勞動合同(或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為準,在全日制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屬于勤工儉學,不能計算為工作經歷。
2、戶籍。憑戶口簿或戶籍證明,以2015年5月20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截至2015年5月20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除外)。請報考人員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3、學歷專業。是指與學歷證書相對應的專業,取得多個學歷證書的報考人員只能使用其中的一個學歷證書進行報考。
4、招聘單位根據崗位需要提出的與學歷相對應的專業名稱,可參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業設置目錄》、《普通高等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設定,并進行報名資格審查。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報考人員提供的學歷證書所載明的專業名稱應與之相同或相符,是否相符原則上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研究決定。
5、招聘對象和條件中“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有《實施辦法》第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是指報考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也不得應聘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報考人員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考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應及時補辦或攜帶有效期內的護照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出具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7、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證明)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證件(證明)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8、本次招聘考試筆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我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9、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0號),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希望廣大報考人員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10、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事管理科反映,視其合理性和可行性,予以糾正和完善,以正式發布的補充公告為準。電話:0576-84120961。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會同人力社保部門酌情研究處理。
敬請廣大報考人員認真閱讀招聘公告。
原標題:2015年黃巖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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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5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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