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龍江省黑河市考試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公告
黑河市2015年從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的公告
為激勵村(社區)干部干事創業的工作熱情,根據《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從全市部分縣(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點擊查看2015年黑龍江【全省】公務員考試信息匯總
一、招考職位及名額
黑河市2015年度計劃從村黨組織書記中招考鄉鎮機關公務員5名(其中:北安市2名、嫩江縣2名、五大連池市1名);計劃從社區黨組織書記中招考街道機關公務員1名(北安市)。
二、招考對象及報考資格條件
招考對象為招考職位所在縣(市)現任村黨組織書記和社區黨組織書記(設立社區工作站黨總支的,所屬黨支部書記也可以報考)。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還應具備下列資格和條件:
(一)報考鄉鎮公務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現任村黨組織書記,截止2015年5月29日,連續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或村委會主任6年(兩屆)以上。
2、45周歲以下(1969年5月29日以后出生),曾經被評為縣(市、區)級以上村黨組織書記、黨務工作者(或相當級別的個人榮譽)的,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1964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中專)以上學歷。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任職期間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人員、本人受處分在處內的人員和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報考街道公務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現任社區黨組織書記,截止2015年5月29日,連續擔任社區黨組織書記或社區居委會主任6年(兩屆)以上。
2、45周歲以下(1969年5月29日以后出生),曾經被評為縣(市、區)級以上社區黨組織書記、黨務工作者(或相當級別的個人榮譽)的,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1964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中專)以上學歷。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任職期間本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人員、本人受處分在處內的人員和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報名方法
報名采取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由鄉鎮(街道)黨委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后到所在縣(市)委組織部報名,縣(市)委組織部負責資格復審,復審后將合格人員名單報黑河市委組織部。報考職位與報名人員比例應不低于1:5,低于報名比例要求的,取消該招考職位,報考取消職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職位。
報名時間為:2015年5月29日至6月2日,各縣(市)委組織部于6月3日至6月5日將合格人員名單報黑河市委組織部干部調配科。
報考人員準考證由黑河市委組織部統一發放。
四、招考辦法
招考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標準,采取公開考試與嚴格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按照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要求擇優錄用。
1、業績量化考察(100分)。由各縣(市)委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業績量化考察工作方案,報黑河市委組織部審核。在結合近三年年度考核、考察結果的基礎上,由各縣(市)委組織部組織人員嚴格按照量化考察工作方案,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進行量化考察,并將考察原始資料及結果報黑河市委組織部干部調配科備案。綜合測評結果率達不到80%以上人員,取消報名資格。
2、筆試(100分)。筆試時間為6月27日。筆試由省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時間考試、統一評閱試卷、統一發布成績,內容突出農村和社區工作特點,重點測試報考人員對中央、省委、省政府有關農業、農村、社區建設、社會管理等方面政策法規的理解、運用和分析解決基層問題的能力。
筆試成績確定后,按照到低分的順序,按錄用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面試人員數量。
3、面試(100分)。面試原則上采用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試題由省委組織部統一命制,在省委組織部的組織下由黑河市委組織部具體組織實施。結合農村、社區工作實際,重點測試應試人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解決農村、城市基層工作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
面試后,將面試人員的業績量化考察、筆試、面試成績按 4:3:3權重計算出總成績。按招考職位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擬錄用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依次以業績量化考察、筆試、面試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選。
4、體檢。體檢由黑河市委組織部和黑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照規定統一組織。體檢以能正常履職為原則,體檢有不合格的,在規定時間內,經黑河市委組織部同意,依據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5、公示及錄用審批。擬錄用人選在全市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按照程序報省委組織部辦理錄用審批手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由黑河市委組織部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錄用,并報省委組織部備案。錄用人員原則上安排在本鄉鎮或街道,繼續兼任原所在村或社區黨組織書記,兼任的黨組織書記職務任職期滿后,應到報考崗位工作。新錄用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向縣(市、區)以上機關流動的,一般應在鄉鎮或街道機關工作滿5年以上。
6、初任培訓。從基層黨組織書記中錄用公務員的初任培訓與全市2015年新錄用公務員初任培訓同步進行。
為加強對招考工作的監督,黑河市委組織部及各縣(市)委組織部設立舉報電話。
黑河市委組織部舉報電話為:0456-8224302;
各縣(市)委組織部舉報電話為:0456-6426050(北安市)、0456-7524350(嫩江縣)、0456-6322532(五大連池市)。
附:黑河市2015年從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計劃
中共黑河市委組織部
2015年5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