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東省珠海香洲區直單位招聘公告【招29人】
因工作需要,香洲區公開招聘區直單位合同制人員29人,現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及招聘人數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資格條件及招聘人數
詳見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方式:現場報名,可由他人代報名;
2.時間:2015年5月11日(周一)至2015年5月22日(周五),上午8:30-12:00時,下午2:30-5:30時;(周日除外)
3.地點:香洲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服務中心一樓大廳。 地址:珠海市香洲區興華路5號(珠海市七中對面);
4.報名資料:
①《香洲區公開招聘區直單位合同制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本人填寫并簽名);
②應聘者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③報考有戶籍限制職位的應聘者(如屬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限珠海市生源),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屬集體戶口本且不方便借出的,可只提供戶口本首頁和應聘者本人信息頁的復印件,但在復印件上須有單位加具“與原件相符”的證明意見并蓋公章;戶口本遺失的,可提供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
④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屬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⑤報考10、11職位的應聘者,需提供C1以上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⑥報考14、15職位的需提供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或勞動合同),15職位還需提供財經類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⑦留學回國人員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⑧應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張。
代報名的還需提供代報名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以上資料原件審核后退還,復印件留存。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