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蘇省東海縣財政等部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1人】
為貫徹《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精神,更好地選拔適崗人才,優化本縣事業單位人員結構,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財政等部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1名。現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專業崗位。
2.具有適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素養,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次招聘的所有崗位均不限戶籍。
4.2015年應屆畢業生是指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5.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4版)。
6.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等詳見《東海縣2015年公開招聘財政等部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7.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2015年5月23日—5月25日(節假日正常上班),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在縣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晶都大道,人力資源市場二樓)。
2.報名所需材料:《東海縣2015年公開招聘財政等部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考生請自行下載填寫并正反面打印)、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3張、身份證和畢業證(201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的原件及復印件、具體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3.報名費:報名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特困家庭畢業生持民政部門核發的《最低生活金領取證》或工會組織核發的《特困職工證》,免收報名費。
4.報名注意事項: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示。應聘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可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時間另行通知。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考試方式
B01崗位招聘的高層次人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根據報名情況簡化考試程序,直接面試、考核擇優聘用。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或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筆試、面試或技能測試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
(二)筆試
1.科目
B02—B14崗位考試范圍為公共基礎知識。
B15崗位考試范圍為英語專業知識。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將在東海縣進行。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時間:2015年5月30日上午9:00-10:30。
3.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試卷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50分。
4.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5.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名單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布。
(三)資格復審
1.B02—B15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請在1:3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部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材料:筆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和《教育部學歷證書注冊備案表》(201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地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已婚者提供無計劃外生育證明、具體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
3.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布。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