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陜西省韓城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00人】
(六)考試
招聘考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和面試。
1、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筆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實施。
(1)考試時間及地點:6月13日舉行公共科目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安排,詳見準考證。
(2)考試分值:公共科目筆試滿分為100分。
(3)考試主要范圍:公共科目筆試考試主要范圍詳見《2014年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大綱》。
(4)成績查詢:應聘人員可以登錄韓城人社網查詢個人考試成績。
(5)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參加面試人選名單在韓城市人社局網站公布。
2、資格復審:參加面試人選的資格復審,由韓城市人社局進行現場審查。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在韓城人社網公布。
參加資格復審時,應屆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準考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準考證、學籍檔案和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由市人社局組織實施。
(1)時間及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在韓城人社網上另行通知。
(2)考試分值:面試滿分為100分。
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應聘人員比例達不到1:3的,設置面試最低分數線,低于面試最低分數線的予以淘汰。面試最低分數線為面試當天同一場次實際參加面試應聘人員的面試平均成績。
(3)成績查詢: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4、確定考試總成績、確定并公布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
(1)考試總成績分值: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公共科目筆試、面試成績加權后計算確定,計算方法為: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實行四舍五入。
(2)確定并公布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仍并列的,按面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及各項考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三個工作日內在韓城人社網公布。
(七)體檢
體檢由市人社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在韓城人社網公布。體檢標準除行業有特殊要求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八)考察
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等,并再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九)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韓城人社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遞補
招聘期間,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根據考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查實應聘人員或招聘工作人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影響招聘結果的;
3、應聘人員自愿放棄的;
4、導致招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后,韓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印發招聘結果通知,并核發《陜西省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新聘用人員憑招聘通知書,辦理人事、工資、戶籍遷移等有關手續。新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產生的糾紛或其他與聘用無關的事項,由本人負責。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按《陜西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暫行辦法》(陜人發[2006]19號)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詢電話:0913-5223389(韓城市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科)
網上報名咨詢電話:0913-5196682(韓城市人社局政策法規科)。
原標題:2015年韓城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2.2014年陜西省事業單位招聘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大綱.doc
2015年5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