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臨海市中小學(幼兒園)招聘新教師公告【招232人】
為滿足我市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關于在公辦幼兒園試行事業編制報備員額管理的通知》(臺編辦發〔2019〕8號)和《臨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的實施意見》(臨政辦發〔2015〕140號)等文件精神,臨海市教育局決定公開擇優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及對象
(一)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記錄。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的有關規定,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3.具備與招聘崗位要求相符的學歷和專業,各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4.年齡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體檢合格。
(二)招聘對象
1.中小學教師崗位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臨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中學社會、中學政治、中學歷史、中學地理崗位可放寬到臺州戶籍,報考特殊教育崗位戶籍不限);
(2)非臨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級本科畢業生,非臨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畢業生(須以研究生學歷專業報考);
2.學前教育A崗位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臨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科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2)非臨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級本科畢業生,非臨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畢業生(須以研究生學歷專業報考);
(3)我市各幼兒園現任教教師,聘期半年以上(聘用期限計算截止2020年3月4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計算為聘用期限)的臨海籍畢業生,學歷放寬到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取得截止時間為2020年3月4日。
3.學前教育B崗位(臨海市人民政府機關幼兒園)須為臺州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臨海籍是指具有臨海市常住戶口人員(落戶截止時間為2020年3月4日)或被高校錄取時戶籍所在地是臨海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正在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或審查的;受黨紀政紀處分,處未滿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
二、招聘崗位、人數
本次臨海市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新教師232名。其中180名中小學教師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0名學前教育教師使用報備員額編制,列入事業單位編制實名制管理;2名學前教育教師為臨海市人民政府機關幼兒園差額撥款事業編制。
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詳見附件1。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注冊及報名。
報名時間:2020年3月4日8時~3月7日17時。
報名系統:釘釘平臺。
應聘人員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方法詳見《臨海市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系統操作手冊》(附件2);《操作手冊》若有調整,將于報名時間前在臨海教育網(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http://linhai.tzedu.net.cn/,下同)上另行發布。
2.資格初審。臨海市教育局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二)繳費確認
1.繳費時間:2020年3月10日9時~3月11日17時。
2.繳費方法:
根據省財政廳、物價局文件規定,每一科目考試費為50元(兩科目考試費為100元)。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憑手機收到的短信繳款單號,通過浙江政務服務APP平臺或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統一公共支付平臺(pay.zjzwfw.gov.cn)辦理繳款手續,若在2020年3月10日上午未收到繳款單號短信的,請及時與臨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聯系,聯系電話:0576-85311186。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繳款的視作自動放棄處理。
3.各崗位的開考比例如下:招聘計劃為1-3人的崗位為1:3;招聘計劃為4-9人的崗位為1:2(招聘計劃為4人的,開考人數須達到9人);招聘計劃為10人及以上的崗位為1:1.5(招聘計劃為10-11人的,開考人數須達到 18人)。繳費確認人數未達規定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根據原招聘計劃的開考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臨海教育網上另行公布。
因繳費確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計劃的已繳費應聘人員,可于規定時間內聯系臨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聯系電話:0576-85311186,地址:臨海市高埠路2號四樓421室)進行改報,逾時未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退還考試費。達到開考條件的不允許改報其他崗位。
(三)打印《筆試準考證》
1.時間:2020年4月7日9時~4月11日17時(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如有延期或取消的另行通知)。
2.通過資格初審且已繳費的人員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四)筆試
1.筆試科目:《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不指定復習用書。筆試成績總分100分,其中《教育基礎知識》占30%,《學科專業知識》占70%。
2.筆試時間:2020年4月11日(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筆試時間如有延期或取消的另行通知)。
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應聘人員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與網上報名時一致),按照《筆試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取消面試資格。
(五)現場資格復審
1.確定面試對象。
根據筆試總成績按學科崗位招聘需求數,從到低分原則上按以下不同比例分別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小數點后采用進一法,保留整數):崗位招聘數1-2個按1:2.5、崗位招聘數3-5個按1:2、崗位招聘數6-7個按1:1.7、崗位招聘數8-24個按1:1.5(其中崗位招聘數23-24個的面試人數為33人)、崗位招聘數25個及以上按1:1.3。
若出現筆試總成績相同,以《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成績均相同,則一并列入面試(下同)。若面試對象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資格復審辦法。
面試前,臨海市教育局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并確認。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現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臨海教育網。應聘人員根據網站上公布的資格復審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攜帶《報名表》(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參加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當提交有關申請材料,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或學籍證明(注明全日制性質、學歷、專業)等原件與復印件;報考學前教育崗位的專科畢業生,還須提供師范類證明原件與復印件。
往屆畢業生應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合格證明)及相應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與復印件,報考學前教育崗位學歷放寬到國家承認學歷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在我市幼兒園聘用的鎮(街道)中心幼兒園任教證明。
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相關對象須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并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應聘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在該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進行遞補。
(六)面試
1.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在面試點公布。各招聘崗位面試形式如下: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心理健康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加技能測試形式(結構化面試和技能測試成績分別占面試成績30%和70%);學前教育崗位采用模擬上課加技能測試形式(模擬上課和技能測試成績分別占面試成績30%和70%);其它崗位僅采用模擬上課的形式。
2.面試時間、面試地點、面試對象詳見臨海教育網。
3.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在臨海教育網上公布。
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心理健康、學前教育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其它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若考試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成績也相等,以《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學科專業知識》成績均相等,則另行組織面試,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七)驗證
擬列入體檢對象進行招聘條件與資格驗證,驗證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歷證書和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合格證明或有加蓋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公章且有教師資格證書號的認定申請表)及相應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與復印件;報名時提供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合格證明的往屆畢業生須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原件與復印件。
逾期的或不符合招聘條件與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出現應聘人員放棄驗證或驗證不合格的,可在相應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八)體檢
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在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按百分制計算)及以上且招聘條件與資格驗證合格者,根據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崗位需求數1:1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費自理,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在體檢工作實施前,若國家有關部門對體檢標準或程序出臺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體檢對象不按規定參加體檢或放棄體檢,視作自動放棄應聘;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因體檢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九)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臨海市教育局組織實施。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考察前要求相關對象將人事檔案(個人高校畢業檔案)轉到臨海市教育局或臨海市人才交流中心,逾期視作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凡受到黨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考察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錄)用。因考察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十)公示
考察后,擬聘(錄)人員名單將在臨海教育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錄)用,空缺崗位不予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錄)用。
(十一)擇崗
擬聘(錄)人員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可聘(錄)用對象。擇崗實行單向選擇,根據可聘(錄)用人員相應教師資格證和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自主擇崗,由于體檢或考核未能及時結束的人員暫不參加擇崗工作。可聘(錄)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擇崗的視作放棄聘(錄)用,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十二)辦理聘(錄)用手續
臨海市教育局將可聘(錄)用對象報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聘(錄)用手續。
四、其它事宜
1.堅持寧缺勿濫原則。對應聘人員一律實行從到低分擇優聘(錄)用,對未達到臨海市教育局統一劃定最低分數線的不予聘(錄)用。
2.臨海市正式在編教師不得報考。
3.非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合格證明)、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等崗位要求的證書取得時間截止2020年3月4日。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未按規定時間提供相關證書的取消應聘或解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擇崗和不服從調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應聘,且在今后3年內不得報考我市教育系統各崗位。
5.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應聘人員在報名、現場資格復審、驗證等任何環節中填報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應聘資格。偽造、涂改證件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行為的,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和2年內不得參加相應考試的處理。新聘(錄)教師在聘(錄)后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空余崗位不再遞補。
6.新聘教師試用期為1年。新聘教師試用期滿,由臨海市教育局統一組織考核,著重考核教師職業道德、敬業精神、教育教學能力及履行崗位職責的實績。經考核合格的,給予轉正定級;考核不合格的,由學校報臨海市教育局按規定程序審批后解聘,并報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7.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臨海市教育局(傳真號碼:0576-85311930),經審核后免考試費或退還考試費。
8.為確保我市教師隊伍的穩定,有利于促進新教師的專業成長,新錄聘教師在臨海市教育系統服務年限不得少于5年。
招聘過程中如國家、省、市出臺新政策,則按新政策執行。未盡事宜,由臨海市教育局會同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酌情研究處理。本公告由臨海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考公告。咨詢電話:0576-85311961、85311981、85311962、85311186、85195699(報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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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臨海市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新教師招聘崗位一覽表.xls
臨海市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系統操作手冊.docx
(附件鏈接:http://www.linhai.gov.cn/art/2020/2/26/art_1468721_42012134.html)
臨海市教育局
2020年2月26日
原標題:2020年臨海市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新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linhai.gov.cn/art/2020/2/26/art_1468721_42012134.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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