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福建省廈門市翔安區所屬事業單位補充考試各崗位開考情況
我局于2015年4月20日發布《廈門市翔安區所屬事業單位補充編內工作人員考試簡章(2015年4月)》(詳見翔安區人社局網站公示公告欄(http://rlj.xiangan.gov.cn/gzdt/gsgg/),報名截止日期為2015年4月30日。根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廈委辦〔2005〕38號)第十條規定:“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不足3:1的,應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按照上述規定,現將各崗位開考情況公告如下:
一、筆試無法開考的崗位4個
二、減少擬招聘人數的崗位1個
三、除以上崗位外,其余崗位照常開考。
四、《各開考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統計表》見附件1,《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者名單》見附件2,免筆試崗位已在備注欄中進行標記。報名人員請仔細核對一下《名單》中自己的姓名和報考崗位是否準確,如有錯漏或疑義請及時來電告知。同名同姓的報名人員已在備注欄中用出生日期進行區別標記。聯系電話:7889662,聯系人:小許。
五、筆試準考證領取的具體時間地點待定,屆時將第一時間通過翔安區人社局網站公示公告欄(http://rlj.xiangan.gov.cn/gzdt/gsgg/)予以發布,請報名人員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六、友情提醒:根據考試簡章“七、其它事項……(四)……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證明;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位)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的學歷(位)報考,但用于報考的學歷(位)證書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學歷(位),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
持上述學歷(位)報考人員最遲應于發放準考證前提供書面認證報告或學歷(位)認證部門出具的證明,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不得繼續參加本次考試。其中,以學歷(位)認證部門出具的證明報考的,須與招聘單位約定提供正式書面認證報告的具體日期并書面承諾,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相應資格。正式書面認證報告注明的專業與崗位要求的專業不符,或認證報告無法認可相應學歷(位)從而被取消本次招聘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考生須服從決定。” 《關于學歷學位認證的問題》見附件3。
需要補交學歷(位)認證的考生請及時做好學歷(位)認證,并于領取準考證時提交認證報告的原件及復印件(無須提前提交認證報告,省得多跑一趟)。
原標題:關于廈門市翔安區所屬事業單位補充編內工作人員考試(2015年4月)各崗位開考情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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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區人社局
2015年5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