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樂山市峨邊彝族自治縣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公告【招14人】
按照《關于激勵引導教育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意見》(川委辦〔2014〕7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急需短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考核招聘有關事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4〕263號)、《樂山市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樂人社發〔2012〕99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我縣2015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含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人員必須在報名時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資格證。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畢業證的,報名時需提供證明和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且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資格證,否則,視為不符合條件、不予聘用。
(二)基本條件
1.應聘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完全符合本公告《樂山市峨邊彝族自治縣2014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所列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及資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與所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兩欄的相應資格條件要求應相符。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二、考核招聘單位及名額
在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的2015年峨邊彝族自治縣考核招聘人員計劃數內進行。招聘單位、名額見附件1《樂山市峨邊彝族自治縣2015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三、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郵箱報名的方式。
(一)應聘者須準備以下資料:1、《樂山市峨邊彝族自治縣2015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附件3)2份,請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相關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復印件須A4幅面);3、報考人員如系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還需要提供所在地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招聘資格;4、招聘范圍限樂山市的還需提供戶籍證明(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1份;5、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二)有意報考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請將上述所需材料電子文檔以附件的形式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指定郵箱: 450162323@qq.com,郵件主題為:2015年考核招聘報名。報名時間:2015年5月18日至5月21日下午17:30(以郵件服務器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三)報名結束后,縣公開考核招聘領導小組對報考者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將在峨邊彝族自治縣門戶網站上公告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并通知資格復審相關事宜。請報考人員按照資格復審公告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詳見資格復審公告),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公招下一環節;
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名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取消報考者的報名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四、考核
采取綜合面試的方式進行考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試主要內容為:綜合素養或專業知識。面試結束后,根據綜合考核排名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果招聘人數的最后一名出現綜合考核成績并列將另行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選)。
五、體檢及考察
(一)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不合格者不再進入下一招聘環節。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報考者承擔。
(二)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人員(考察人員應在體檢結果公布后15日內將本人人事檔案轉遞到峨邊彝族自治縣人才服務中心,逾期未將本人人事檔案轉遞到峨邊彝族自治縣人才服務中心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由縣公開考核招聘領導小組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逾期不參加復查和考察及考察和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