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食品安全監督協會會員招募公告【50人】
為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和《浙江省實施<食品安全法>辦法》,依靠廣大市民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構建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根據市食安辦《關于加快我市食品安全群眾監督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杭食安辦〔2015〕9號)文件要求,決定成立杭州市濱江區食品安全監督協會,在全區招募食品安全監督協會會員,開展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工作?,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圍和條件
(一)招募范圍
全區范圍內符合條件的社會群眾,可以是消費者,也可以是關心食品安全工作的社會各界人士。
(二)招募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2.關心食品安全工作,熱心社會監督工作,有較強的觀察分析問題的能力和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識;
3.堅持原則、公正廉潔、實事求是、聯系群眾,有一定社會影響力;
4.身體健康,符合群眾監督工作要求,年齡一般在18至65周歲(特殊情況除外);
5.目前在職從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行政機關人員、各級食品安全網格工作人員(如協管員、信息員等)除外。
二、招募人數
全區范圍內招募50名以上會員, 平均每個街道推薦會員3名以上。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15年5月11日-2015年5月31日。
(二)報名方式
1.報名采用自愿與各相關單位推薦相結合的方式。
2.符合條件并有意參與此項義務工作的人士,請到濱江區政府門戶網站下載《杭州市濱江區食品安全監督協會入會資格審查表》(見本公告附表),并填寫好相關內容后,持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及學歷證書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相片兩張,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內直接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7室食品綜合協調科進行現場報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地址:濱江區江陵路609號)。
四、會員職責和義務
根據食品安全監督協會會員管理辦法規定,會員相關職責和義務如下:
(一)職責
1.宣傳食品安全相關知識、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政府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有關情況;
2.監督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辦事效率、服務質量等方面的情況;
3.提供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市場流通和餐飲服務等領域違法行為和相關違法案件的線索;
4.反映社會各界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二)義務
1、積極參加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召集的群眾監督會議以及組織的相關活動,認真履行監督職責;
2、及時、準確、客觀、公正地向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反映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3、遵守紀律、保守秘密,不泄露與行政執法有關的活動內容。
(三)紀律
1.開展監督等工作必須持有有效證件;
2.不得持證從事與履行職責無關的活動;
3.不得與被監督對象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關系,不得接受或者向被監督對象索取財、物等好處。
五、其他
(一)報名截止后,報名人員由濱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初審經食品安全監督協會審核同意后頒發會員證。
(二)區食品安全監督協會會員工作屬于社會志愿服務,無相應報酬。對做出顯著成績的群眾監督員或舉報重大食品安全隱患有功人員可以按照有獎舉報制度的規定予以獎勵。
(三)本公告內容由區市場監管局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原標題:杭州市濱江區食品安全監督協會會員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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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