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恩施州紀檢監察系統遴選工作人員51人公告(第一號)【招51人】
一、遴選職位
州紀委監察局工作人員17名;
利川市紀委監察局工作人員3名;
建始縣紀委監察局工作人員3名;
巴東縣紀委監察局工作人員5名;
宣恩縣紀委監察局工作人員6名;
咸豐縣紀委監察局工作人員10名;
來鳳縣紀委監察局工作人員5名;
鶴峰縣紀委監察局工作人員2名。
(共計招錄51人,相關職位詳細要求見公告附件1。)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州紀委監察局遴選對象為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含省委組織部選調生);縣市紀委監察局遴選對象為本縣市內以上相關人員。
(二)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5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放寬到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到2015年12月31日。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及以下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含州及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和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5、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特殊需要人才年齡不超過45周歲(需經州紀委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年齡計算到2015年12月31日。
6、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體健康。
8、符合遴選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5、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處理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至15日(星期五)。
(二)報名方式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符合遴選條件的報考者由個人申請并經所在地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查后進行報名(《報名表》見公告附件2)。報考者攜帶《報名表》、所在單位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及公務員身份證明(各級黨委、黨組對遴選工作要高度重視,積極支持配合)、本人身份證、學歷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兩張1寸登記照到州人社局職位職責管理與考試錄用科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選調生身份及基層工作經歷證明需由各縣市委組織部審查并報州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審定后進行報名)。
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報考者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遴選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科目由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統一組織,面試科目由各遴選單位自行組織。參加面試人數按遴選職位數3:1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
各遴選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遴選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遴選部門與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協商,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相應招錄職位數。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和其它能力。
2、準考證領取。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于5月21日(星期四)至22日(星期五)到州人社局職位職責管理與考試錄用科領取筆試準考證,考生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3、筆試時間和地點。時間: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4、閱卷工作。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閱卷工作。
5、成績查詢。筆試考試成績5月26日(星期二)后可在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查詢。
6、最低合格分數線確定。閱卷結束后,由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二)面試
1、面試公告。報考者可于2015年5月28日(星期四)以后登錄恩施州黨建網或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查看面試公告。
2、資格復審。面試前,由州縣(市)兩級紀檢監察機關分別對相關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登記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公務員(參公)身份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進入面試后放棄人員,由遴選部門與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商議后,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3、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4、面試組織。面試由州縣(市)兩級紀檢監察機關自行組織,州、縣市兩級組織人社部門對面試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五、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公開遴選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考察對象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考察人數與遴選職位數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名單,由州縣(市)兩級紀檢監察機關自行組織考察。考察組由2名以上人員組成,要求為從事政工人事工作人員,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相關業務。考察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要查閱干部檔案,核實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可以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等方法進行,也可以采取德的專項測評、實績公示、業績評價和履歷分析等方法。
(二)體檢。體檢由州縣(市)兩級紀檢監察部門自行組織實施。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適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有關要求組織實施。若因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由遴選部門與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共同商定后確定是否進行遞補。
六、公示、試用、辦理相關手續
州縣(市)兩級紀檢監察機關根據遴選考試綜合成績、考察結果,召開常委會集體討論研究,按1:1.5的比例決定進入試用期人選,同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本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并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將進入試用期人員名單在恩施州黨建網、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遴選的,相關人員進入遴選試用期;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試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試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試用期內遴選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相關遴選人員進行考核,并確定正式錄用人員,辦理正式調動和任職手續,其他試用期人員回原單位工作。擬試用人員主動放棄資格的,經遴選部門與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商議后,從該遴選職位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研究確定遞補人選。
咨詢電話:
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8429026
州人社局職位職責管理與考試錄用科 8235827
州紀委組織部 8417515
附:恩施州紀檢監察系統2015年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計劃表.xls
中共恩施州委組織部
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5月6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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