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徽省桐城市赴高校招聘高中教師公告【招33人】
(四)考察
1.考察人選確定:根據有效崗位招聘計劃數,依照面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并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三方協議),同一學科有多個招聘單位的,由考生按照面試成績從到低分原則, 依次自主擇崗(每人限選一次)。若入圍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相關事宜另行通知(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桐城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細的組織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五)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考察合格人員列為體檢對象。
2.體檢時間、地點:具體事項將通過電話或信息通知考生。
3.體檢標準: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參加體檢人員按體檢項目據實繳納體檢費。考生應按時參加體檢,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對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對考察、體檢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桐城市教育局網公示7天。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市教育局將擬聘人員相關材料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
擬聘人員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任教學科教師資格證原件至桐城市教育局審核,逾期或提交材料與招聘崗位要求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書之日起7天內到各招聘學校報到并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逾期按照自動放棄處理。
聘用人員實行服務期制度,需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期合同,服務期3年。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桐城市教育局和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本次赴高校招聘考試,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為確保此次公開招聘工作客觀公正,由市紀檢監察機關進行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咨詢電話:
0556-6133927(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
0556-6136609(桐城市人社局事業科)
0556- 6139182(安徽省桐城中學)
0556- 6860160(桐城市天城高級中學)
0556- 6710508(桐城市第八中學)
0556- 5626111(桐城市高考輔導學校)
監督電話:
0556-6121929(桐城市紀委監察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0556-6136511(桐城市紀委監察委派駐人社局紀檢監察組)
上述咨詢和監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點擊下載>>>
2020年安徽省桐城市赴高校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信息表.xlsx
2020年安徽省桐城市赴高校公開招聘高中教師試講教材一覽表.xls
桐 城 市 教 育 局
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9年12月12日
原標題:2020年安徽省桐城市赴高校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anqing.gov.cn/31383002/92167833.html
(責任編輯:李明)
- 2025海南海口市龍華區公費師范生招聘工作公示(一)
- 2024云南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委托招聘教師延期體檢、考察結果及擬錄(聘)人員情況公示
- 2025廣東湛江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42人公告
- 2025江蘇宿遷市宿豫區教師招聘擬聘用人員公示(一)
- 2024年下半年四川綿陽市江油市考試招聘教師體檢結論及補檢(進一步檢查)和復檢有關事項公告
- 2025浙江寧波市鎮海區立人中學招聘心理教師1人公告
- 2025河北衡水濱湖新區志臻中學招聘學科教師公告
- 2025福建廈門市集美區教師進修學校附屬柏濤實驗學校非在編教職工招聘1人公告
- 2024下半年四川綿陽市江油市考試招聘教師體檢結論及補檢(進一步檢查)和復檢有關事項公告
- 2025遼寧鞍山市教育局面向畢業生校園招聘(第二批)遞補簽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