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磐安中學招聘地理教師1人公告公告【招1人】
浙江省磐安中學地處磐安縣城區,是省一級重點中學,因事業發展需要,現面向全國招聘教師。具體內容如下:
一、招聘計劃
地理教師1名。
二、招聘條件
1.年齡30周歲以內(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相應專業畢業生:
(1)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畢業生(不含第一學歷為大專、專升本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本科畢業生、在職碩士和海外碩士);
(2)國家985或211重點大學(不包括獨立學院)本科畢業生
(3)教育部直屬6所重點師范大學師范類全日制第一批錄取本科畢業生;
(4)浙江省師范院校省級畢業生及浙師大“學子英才”;
(5)浙江省第一批錄取的全日制師范類2020屆本科畢業生;
2.年齡在45周歲以內(特別的可以放寬至50周歲)獲得過縣優質課評比一等獎及以上教學榮譽的骨干教師。
注:生源地不限。
三、應聘人員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高尚的師德,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團隊合作精神;
2.具備熟練地計算機應用能力和良好的普通話表達能力;
3.能服從工作崗位調配;
4.要求在2020年8月1日前取得相應的高中教師資格證(已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但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須提供相關的合格證明);
5.應聘人員無違法違紀記錄。
(二)其他條件:
非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崗位專業要求:
地理:地理學類專業。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磐安中學組織考核小組實施,磐安縣人社局、教育局參與監督。
(一)報名
1.時間:應聘人員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15日17時止。
地點:浙江省磐安縣安文街道育才路36號磐安中學辦公室(郵編322300,郵箱:472557083@qq.com電話:0579-84888045)
報名方式:在規定時間內將報名表(見附件)和有關符合報名條件的證明材料(身份證、本人簡歷、特長、榮譽等)掃描件發送至學校郵箱或把書面材料配送到學校辦公室,郵件主題須寫明報名的崗位及學科;也可攜帶相關資料直接到磐安中學辦公室報名。
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報名表、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近期免冠照片一張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報名表、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近期免冠照片一張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人員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正式在編人員報名,須有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選定的職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對審查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資格審核合格人員進入考核環節。
(三)教育教學能力考核
應聘人員于(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到學校辦公室報到,進行教育教學能力考核。
教育教學能力考核以現場(模擬)上課、面談交流等方式進行。參加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前,應屆生須向學校提供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原件,往屆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骨干教師須提供相關榮譽證書。
(四)體檢和考察
通過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的參加體檢,體檢工作由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標準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均不再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按規定程序進行考察。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聘用簽約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簽約手續。首聘服務期為5年。
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0年8月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師范類畢業生必須在簽約后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非師范類畢業生在簽約后一年內未能取得教師資格的延遲轉正,兩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予以解聘(計算時間從錄用報到之日開始)。
簽約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就業協議無效:
1.在報名、考核等環節被查實有弄虛作假或舞弊行為的;
2.存在《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規定不宜錄用情形的。
五、缺額補充
擬聘用人員自動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其缺額在當年內補充招聘。
六、錄用及其他
符合用人單位要求,經考核、體檢合格的,按所聘崗位享受國家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錄用后服務期不少于五年;應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弄虛作假,一律取消應聘資格,已簽訂的協議無效。
本公告由磐安縣人力社保局、磐安縣教育局和磐安中學負責解釋。對公告內容有異議的,應在公告發布后5日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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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磐安中學
2019年12月5日
原標題:磐安中學2020年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地理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jy.panan.gov.cn/zwpd/tzgg/gggs/201912/t20191206_4359798.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