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貴州省織金縣鄉鎮(綺陌、三甲、八步街道)事業單位招聘公告【267人】
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1號)、《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黔黨辦發〔2014〕25號)、《關于轉發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5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畢人社通〔2015〕12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綺陌、三甲、八步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67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簡稱《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方案、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
見《織金縣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綺陌、三甲、八步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大專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截止2015年4月28日在織金縣所轄鄉鎮(含綺陌、三甲、八步街道)的村(社區)任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社區)委會主任、副主任1屆及以上的人員,報考學歷放寬至中專(技校、職高、高中);
2.選聘到織金縣基層項目服務現在崗或累計服務滿2周年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三支一扶計劃”(支教、支醫、支農、扶貧)及參加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高校畢業生(以上四類人員統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3.生源地或兵源地為織金縣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4.部隊所在地為織金縣的隨軍家屬;
5.生源地或兵源地為織金縣的退役軍人。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5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79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截止2015年4月28日在織金縣所轄鄉鎮(含綺陌、三甲、八步街道)的村(社區)任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社區)委會主任、副主任1屆及以上的人員,報考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4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職位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三支一扶計劃”(支教、支醫、支農、扶貧)及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限截止到2015年4月28日累計服務滿2周年的人員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報考;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擬報職位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體規定詳見《職位一覽表》。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畢業生;畢節市鄉級人口計生特崗工作人員和截止2015年4月28日“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
3.截止2015年4月28日織金縣內在職在編的;
4.截止2015年4月28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5屆畢業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
6.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
8.考入機關或事業單位,尚在試用期內的;
9.受處間或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10.聘用后的職位構成回避關系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