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省省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200人公告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全國組織工作會議和全國公務員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省委組織部決定組織實施2019年省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遴選職位: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層次公務員(參照管理群眾團體工作人員)。
具體職位詳見《2019年江西省省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管理群眾團體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可通過以下方式查詢:
1.江西組工微訊(微信公眾號)
2.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1.江西省范圍內(含中央駐贛單位)市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江西省范圍內(含中央駐贛單位)市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符合贛組發〔2008〕6號文中規定的可以交流至機關,且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四類人員”。
3.外省地市級及以下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中,本人為江西籍或配偶在江西工作1年以上,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考。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在現單位有連續2年及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含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在不同鄉鎮連續工作的,視為同一單位。
4.除遴選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現任正科級或一級二級主任科員的,年齡為40周歲及以下(1978年11月8日以后出生);現任副科級或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的,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1983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5.現任職務職級符合報考職位的職務職級層次要求。
6.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具有遴選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9.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如2014年2月18日后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如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和任職試用期。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