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藥科職業學院招聘公告(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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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藥科職業學院是由山西省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高等職業院校,隸屬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屬于公益二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學院為山西省優質高職院校建設單位、山西省示范性高職院校,山西省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A級”院校,全國首批百所“現代學徒制”改革試點單位。結合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下達的2019年度“三支隊伍”專項招聘人員和人才引進招聘計劃,山西藥科職業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6.本科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88年11月8日以后出生),碩士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3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8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7.專職思政課教師、專職組織員、專職輔導員政治面貌須為中共黨員;
8.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具體要求
1.博士研究生:3名
2.本科、碩士:32名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山西藥科職業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三、招聘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招聘程序
對于符合條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學院組織人事部或通過電子郵箱報名(ykxyzzrsb@126.com),填寫《山西藥科職業學院引進(博士)應聘人員登記表》并提供相關學歷學位、科研成果材料,學院按照資格審查、綜合考核、體檢、考察等程序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報省藥監局、人社廳辦理相關手續。
(二)其他人員招聘程序
1.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登錄山西藥科職業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sxbac.net.cn/)下載填寫報名表,現場報名確認并審查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與地點
時間:2019年11月13日-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地點:山西藥科職業學院綜合樓組織人事部(綜合樓523室)
3.報名提交材料
(1)本人填寫打印的《山西藥科職業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貼個人近期一寸紅底正面免冠照片;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出國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學信網)
(5)中共黨員須提供黨員證明(加蓋組織關系所在基層黨組織公章);
(6)已就業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注明為本單位人員,同意報考);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公開招聘人員注明無服務年限規定或服務期限已滿);未就業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注明未就業,檔案存放在本單位);
(7)報考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如報考崗位專業需求為二級學科,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4.資格審查
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對報考人員的招聘條件逐項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要責任到人,嚴格執行二次審查辦法和審查簽字記錄制度,確保資格審查客觀、嚴謹、公正。
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條件,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相應專家組(3-5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家)對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認定。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將通過學院網站公布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應聘崗位和應聘崗位專業要求等。
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擬招聘人數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崗位,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并在發布公告的同一網站發布補充公告,同時負責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
考生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可改報其他崗位。
順延報名、改報及資格審查時間:
2019年1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地點:山西藥科職業學院綜合樓514辦公室
(三)考試的內容和方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采取百分制,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綜合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5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筆試工作在省人社廳、藥監局的監督指導下,由學院組織實施。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和筆試相關事宜在學院網站公布。筆試時間確定后提前一周報省藥監局、人社廳。
(1)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科技人文知識等。考試內容不指定統一教材。滿分100分。
資格審查合格后參加筆試的人員,考試當天憑學院組織人事部蓋章確認的報名登記表和本人身份證進場,開考30分鐘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資格。
(2)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考試全程監控或錄像。
(3)筆試結束7個工作日內,在學院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公布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2.面試
面試工作在省人社廳、藥監局的監督指導下由學院組織實施。參加面試人選依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照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形式在學院網站公布。
專職輔導員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計劃能力、決策能力和應變能力等;專職思政課教師、專職組織員采取試講及答辯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運用專業知識進行教育教學的能力以及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表述能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等。
面試工作將全程錄音錄像。
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應于當天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由學院組織實施。
1.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可在5個工作日之內提出復檢申請,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2.考察內容:主要對應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考察,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查。國內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其他人員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
因考生自動放棄體檢、考察形成的崗位空缺,按照綜合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一次)。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原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歷(學位)、考試成績、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主管部門負責將本次擬聘人選報省人社廳批復;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考察及其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四、嚴肅招聘紀律
(一)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強化應急處理。招聘單位要切實履行好整個招聘過程各項工作的主體責任,制定工作預案,及時處置公開招聘工作過程中的各類常規問題或突發事件,重要情況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二)嚴格落實公開制度,構建全程公開機制。為進一步公開招聘的公信力,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招聘信息、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的結果或結論及擬聘用人員信息,均應及時在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三)嚴格落實回避制度。要認真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在公開發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確有關人員回避的要求。對違反回避規定的要及時予以糾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四)加強監督巡視力度。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的紀檢部門要加強對本單位招聘工作的內部監督力度。省人社廳通過現場巡視加強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特別是筆試、面試環節的監管力度。
(五)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省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投訴、舉報。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處理。
五、咨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招聘部門(單位)。
政策咨詢: 0351-7820622
監督電話: 0351-7820623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附件:1.山西藥科職業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docx
2.山西藥科職業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3.山西藥科職業學院2019年引進(博士)應聘人員登記表.doc
山西藥科職業學院
2019年11月8日
原標題:山西藥科職業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原文鏈接: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1911/t20191108_156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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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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