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貴州省興仁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262人】
(九)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十)近5年來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因作弊被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的。
(十一)有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五、報名、準考證發放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本人親自前往報名,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如有同時填報兩個或兩個以上職位的,則取消該考生的考試資格。報名結束后,將各職位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連同加分情況在筆試前面向社會進行公示。
2、報名時間:2015年5月6日至5 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報名地點:非教育類在興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大廳報名;教育類在興仁縣教育局一樓會場報名。
4、報名費:100.00元/人。
(二)準考證發放
1、非教育類:
發放時間:2015年 5月28日至5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收據領取)。
發放地點:興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大廳。
2、教育類:
發放時間:2015年 6月25日至6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收據領取)。
發放地點:興仁縣教育局一樓會場。
《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是考生參加招聘考試(從筆試至辦理聘用手續整個過程)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證件而影響進入下一環節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時須持以下材料:
1、畢業證書(2015年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一寸免冠近期白底彩照3張(貼在報名表上)。
4、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5、已婚報考者自行下載并填寫附件四:《興仁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計劃生育審查表》,經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和縣衛計局審核簽字(必須有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6、截止2015年5月1日在興仁縣服務期滿2年及以上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需提供團縣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一村一名大學生”需提供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縣引導辦簽字確認。以上證明均須注明畢業、派遣時間、服務單位、服務時間、是否同意報考等。
7、興仁縣各村(農村社區)原任或現任滿1屆及以上的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四項目人員”除外)需提供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及相關任職文件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證明須注明任職起始時間)。
8、興仁縣戶籍退役士兵考生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并由鄉鎮(街道)武裝部審核,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確認后,報縣武裝部審核蓋章確認。興仁縣戶籍部隊退役的興仁縣在職在編工勤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9、現駐興仁的部隊服役軍人隨軍家屬報考須持部隊所在地縣民政局出具的證明(證明須注明報考人姓名、軍人姓名、所在單位及職務、其與報考本人的家屬關系等)。
10、符合加分條件的需提供加分相關證明材料。
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考生根據所報職位,自行下載并填寫附件二:《興仁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打印后到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者本人填寫,由報考者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考生從報名到聘用期間須保持電話暢通(號碼以報名表上所填寫的為準),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與其取得聯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加分政策及確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