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內蒙古阿拉善盟直事業單位“綠色通道”引進人才公告
為加強全盟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隊伍結構,及時補充各領域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根據阿拉善盟委、行署《關于促進人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阿拉善盟人才引進培養和服務管理辦法(試行)》《阿拉善盟本級事業單位“綠色通道”引進人才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政策,結合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需求情況,現將2025年度阿拉善盟直事業單位“綠色通道”引進人才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對象
具體引才單位、崗位、人數、專業條件等信息,以每一批次發布的《2025年度阿拉善盟直事業單位“綠色通道”引進人才需求計劃表》(以下簡稱《人才需求計劃表》)為準。
二、引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備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條件,且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5周歲(年齡截止日期以每一批次《人才需求計劃表》發布之日為準);
8.按照碩士研究生、大學本科學歷引進的,本科階段須通過普通高考錄取并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或畢業于QS世界大學排名前50位的國(境)外知名高校。
(二)引才范圍
1.《阿拉善盟人才引進培養和服務管理辦法(試行)》中明確的第一類至第五類高層次人才。
2.國內院校、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位的國(境)外知名高校畢業的我盟急需緊缺學科專業的博士研究生。
3.國家第二輪“雙”建設高校建設學科(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單為準)、國家“世界大學建設高校”(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單為準)、中央和科研院所畢業的、我盟急需緊缺學科專業的大學本科生、碩士研究生(本、碩階段均須此條件)。
4.QS世界大學排名前50位的國(境)外知名高校畢業的、我盟急需緊缺學科專業的大學本科生、碩士研究生(本、碩階段均須此條件)。
5.國家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畢業的高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政治相關學科碩士研究生、國家“公費師范生”和優師計劃師范生。相關高校包括:
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西南大學、陜西師范大學。
6.國家教育部、國家衛健委共建高等學校醫學院(部、中心)畢業的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醫學技術、藥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和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人員。相關高校包括:
北京大學醫學部、北京協和醫學院(清華大學醫學部)、吉林大學白求恩醫學部、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浙江大學醫藥學部、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中南大學湘雅醫學院、中山大學中山醫學院、四川大學華西醫學中心、暨南大學醫學部。
7.醫學研究機構研究生畢業或從事相關研究工作三年以上的醫學專業人員。
8.經盟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一事一議”認定的綠色現代化工、低碳技術、清潔能源、新材料、現代農牧業、特色生態產業、低空經濟、生物醫藥、數字智能化、新興產業、文化旅游、金融財經、口岸商貿、教育教學、醫療衛生、生態治理、鄉村振興、軍民融合等領域特別急需緊缺的高層次和專業型人才。
(三)下列人員不得引進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2.處于黨紀政務處分所規定的處內的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盟內在編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近5年內我盟機關事業單位辭職或被辭退的在編人員;
5.各類專升本、成人自考、函授、網絡教育以及在職取得學歷學位人員;
6.現役軍人;
7.引進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引才程序
《阿拉善盟人才引進培養和服務管理辦法(試行)》中明確的第一類至第五類高層次人才,國內院校、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位的國(境)外知名高校畢業的博士研究生,國家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國家“公費師范生”和優師計劃師范生,國家教育部和國家衛健委共建高校醫學院碩士研究生和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人員,可隨時向盟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請,對符合我盟2025年急需緊缺專業條件的(詳見“阿拉善黨建”網站2025年1月9日發布的《阿拉善盟2025年度急需緊缺人才專業目錄》),可不限批次“一事一議”引進。
其他人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申請
1.采用線上申請或現場申請的方式進行。
通過線上申請的,請在規定時間內,自行下載填寫《阿拉善盟“綠色通道”引進人才申請表》(見每一批次發布的引才公告),通過電子郵件(PDF格式掃描件)發送至指定工作郵箱alsrcyj@163.com。郵件請以“綠色通道引進人才+應聘崗位名稱+本人姓名”為標題。
通過現場申請的,申請地點以具體公告為準。
2.申請起始時間以每一批次發布的引才公告或《人才需求計劃表》規定的時間為準。
3.應聘人才須認真閱讀引才公告和每一批次發布的《人才需求計劃表》,詳細了解引才要求、程序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符合應聘條件的崗位。每位應聘人才每一批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4.應聘人才須符合公告規定的引才范圍和《人才需求計劃表》規定的學歷、學位、專業及其他條件。國外留學人員所學專業須與崗位需求專業相同或相近。
應聘人才須以學歷學位和主修專業應聘,不接受以第二學位或輔修專業申請應聘。凡崗位要求具備的職(執)業資格證等各種證書、證明,必須為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
5.應聘人才須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實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色照片。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階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階段的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院校、院系、專業),以及畢業后的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從事的主要工作)。凡因填寫內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實、不準確而影響資格審查、評估的,責任自負。
6.“綠色通道”引進人才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資格審查
1.經盟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在其申請表加蓋公章后,分別向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應聘人才進行推送;初審不符合條件的,將及時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進行反饋。資格初審與網上申請同步進行。
2.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收到申請表后,一般應于2日內完成應聘人才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方式以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為準。
3.應聘人才須在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內,提交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2)大學各學習階段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復印件;在讀人員提供院校錄取通知書或院校出具的在讀證明。應聘人才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的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有效畢業證(或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
(3)通過教育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在線學籍證明、電子注冊備案表(各學習階段均需提供);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應聘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定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在讀人員可只提供在線學籍證明。
(4)崗位要求的相關職(執)業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已參加職稱、職(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但尚未取得證書的,須提供由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出具的考試合格證明、證書正在辦理的書面證明。
(5)本人學歷在讀期間的課業成績單。
(6)應聘要求具有相關工作經歷的崗位,須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工作期間工資發放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
(7)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應聘人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不符合應聘條件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以及未經資格復審部門同意且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應聘。
5.資格審查結果,將在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人事考試專欄、阿拉善黨建網、“阿拉善黨建”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告。審查結果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評估
評估時間、地點、方式等由盟委組織部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確定,并通過引才公告網站、郵箱、電話等方式通知應聘人才。
評估工作完成后2日內,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評估意見,經研究后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并及時安排體檢、考察。
(四)體檢
1.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由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在規定時間到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其他醫療機構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費用由應聘人才自行承擔。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
2.應聘人才未在規定時間內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視為放棄應聘。
(五)考察
1.體檢合格者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在體檢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由各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組,采取與考察對象面談、向考察對象所在學校或臨時服務單位、居住社區以及紀檢、公檢法、等部門發放征求意見函或民主測評、個別談話、政治考核、查閱個人檔案、填寫政審表等形式開展。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才是否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或不配合用人單位進行考察的,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黨組(黨委)集體研究,取消其引進資格。
(六)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應聘人才,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黨組(黨委)集體研究后,確定為擬引進人選,并在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人事考試專欄、阿拉善黨建網、“阿拉善黨建”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影響引進的問題并查實有據的,不予引進;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問題查清楚后再決定是否引進。
(七)遞補
“綠色通道”引進人才過程中,因評估、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等各種原因造成崗位缺額的,從引才崗位達到評估標準的人員中擇優依次遞補。盟委組織部研究審定引進人選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聘用
1.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反映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向盟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綠色通道”引進人才申請。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備的,經盟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并經盟委組織部審定后及時予以備案,并由用人單位與引進人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等手續。
2.引進人才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新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轉正);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引進人才應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期協議,在我盟實際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
(九)政策待遇
1.引進人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人事、薪酬、社會保險等政策規定。
2.享受人才安家補貼,標準為:
(1)國家“雙”高校、中央和科研院所、QS世界大學排名前50位的國(境)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30萬元/人,碩士研究生10萬元/人,本科生5萬元/人;
(2)國內普通高校、QS世界大學排名51位—100位的國(境)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20萬元/人;
(3)國家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和“優師計劃師范生”,國家教育部和國家衛健委共建高校畢業的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生10萬元/人;
(4)高層次人才“一事一議”確定金額。
3.發放5年期生活補助,標準為:
(1)國家“雙”高校、中央和科研院所、QS世界大學排名前50位的國(境)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5000元/人/月;
(2)國內普通高校、QS世界大學排名51位—100位的國(境)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
(3)國家第二輪“雙”建設高校建設學科、國家“世界大學建設高校”、中央和科研院所、QS世界大學排名前50位的國(境)外知名高校碩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本科生1500元/人/月;
(4)國家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和“優師計劃師范生”,國家教育部和國家衛健委共建高校碩士研究生、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生,醫學研究機構研究生畢業或從事相關研究工作三年以上的醫學專業人員3000元/人/月;
(5)高層次人才“一事一議”確定金額。
4.新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實行中級、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分離。引進前已取得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按不低于原聘專業技術崗位等級聘用,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不足的,可申請特設崗位聘用。
5.本人及父母、配偶在工作單位駐地無自有住房的,可按照我盟有關政策入住盟人才公寓。
6.享受《關于促進人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等規定的其他優惠政策。
四、其他要求
1.對應聘人才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綠色通道”引進人才工作全過程。在引進人才工作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如發現應聘人才與引進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個人信息、擾亂引進人才正常工作秩序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應聘人才需保持電話、電子郵箱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資格審查、評估、體檢、考察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3.后續相關工作要求,將在每一批次發布的引才公告和《人才需求計劃表》中進行說明。未盡事宜經盟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后另行確定,并在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人事考試專欄、阿拉善黨建網、“阿拉善黨建”微信公眾號上公布,請應聘人才隨時關注。
4.本公告由盟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崗位應聘咨詢電話:見每一批次《人才需求計劃表》
政策咨詢電話:0483-8353260、0483-8332213
工作郵箱:alsrcyj@163.com
監督舉報電話:0483-8333859
中共阿拉善盟委員會
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3月19日
原標題:【公告】2025年度阿拉善盟直事業單位“綠色通道”引進人才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alsdj.gov.cn/art/2025/3/19/art_3039_513600.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