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四川宜賓市珙縣事業單位第一次選調1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珙縣紀檢監察信息化服務中心等10個事業單位計劃面向全省范圍內的在編在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3名。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調)動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崗位、條件
(一)選調崗位
本次選調涉及珙縣紀檢監察信息化服務中心等13個崗位。具體選調單位和選調崗位及名額等情況詳見本公告附件1《宜賓市珙縣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選調基本條件
報考者應具備條件如下。具體崗位和選調條件詳見《一覽表》。
(1)報名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道德品行良好。
②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調)動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
③具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
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⑤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①通過公開招聘試用期未滿的,以及不約定試用期或試用期滿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②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單位服務未滿五周年的。
③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續性等不宜流(調)動的。
④人事檔案中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⑤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以及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⑥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應當回避的。
⑦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5年3月10日至3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進行現場報名,逾期不予報名。
(二)報名地點
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詳細地址:珙縣金河新區濱河路與經二路交叉口人社環保氣象業務大樓)402室,聯系電話:0831-4318967。
(三)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時交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張。
2.報名時提供報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證、畢業證、錄(聘)用文件(或聘用合同)、資格(文件)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鮮章),并提交其他要求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年齡、最低服務年限、其他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計算截至日期為此次選調報名的第一日(例:“年齡:35周歲及以下”,指截止此次選調報名的第一日未滿36歲,以此類推)。
2.報考者應認真對照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真實、準確、完整填報有關信息。凡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本人有效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各環節未入圍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在任一選調環節的中斷,即失去進入后續環節的資格。
3.崗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有效報考人數與選調崗位人數之比不低于3:1。報名工作結束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申請,由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研究后可放寬開考比例。
4.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不得兼報。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根據報考者報送的資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402室領取筆試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筆試包括《綜合應用能力測試》1科,卷面成績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考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實際工作能力以及公文寫作能力。
缺考筆試科目或者筆試科目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2.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按照選調計劃的3:1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低于3:1比例的全部進入面試。因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應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402室領取面試通知單,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見通知單。
面試由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實施,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考生政治素質、理論素養、邏輯思維、語言表達溝通等能力。面試成績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下一選調程序。
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下一選調程序。
(六)體檢
依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如筆試成績相同的,依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如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則進行面試加試確定)。體檢由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體檢按照人力資源社會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選調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在體檢環節,因不合格和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選調單位根據空缺名額,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并上報縣人社部門研究同意后,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七)綜合考察
選調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擬選調工作人員德、能、勤、績、廉情況及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崗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并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本次公開選調人員具體人選。
(八)遞補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根據空缺名額,經主管部門審核并報縣人社部門研究同意后,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遞補。
(九)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由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在珙縣人民政府網公示擬選調具體人選,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本次選調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因公示期間或公示后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形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十)調動、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者,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調動、聘用手續。
因調動期間現工作單位不能完善相關手續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所有選調人員在調入單位最低服務年限均為3周年,未滿服務年限者不予調(流)動。
三、紀律與監督
(一) 考生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和資料,如有弄虛作假的行為或刻意隱瞞不符合條件的重大事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不符合選調資格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三) 嚴明選調紀律,考生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發現即取消選調資格。
(四)本公告內容涉及事業單位選調政策的,由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五、咨詢電話
(一)報名咨詢電話
0831-4318967
(二)監督電話
0831-401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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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賓市珙縣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珙縣人力資源社會局
2025年2月26日
原標題:宜賓市珙縣事業單位2025年第一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a53ba0ae-7c4a-4eed-9c37-e8e432a30e48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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