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云南省德宏州梁河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引進研究生公告(1人)
為了進一步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根據工作需要,梁河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梁河縣水利局工程管理所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普通招生計劃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1名。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核,綜合評定,擇優錄用。
二、招聘崗位及對象
(一)招聘崗位
公開招聘1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崗位計劃表。
2025年梁河縣水利局工程管理所引進研究生崗位情況表
招聘單位規范全稱 | 事業單位分類情況 | 招聘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學歷條件 | 專業條例 | 其他 |
梁河縣水利局工程管理所 |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 水利工程管理 | 1 | 普通招生計劃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研究生一級學科:水利工程0815;土木水利0859 |
(二)招聘對象
普通招生計劃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畢業生,應聘人員年齡在18-35周歲;博士原則上在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應聘: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到黨紀、政務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校期間受過院系級以上處分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況的人員;
3.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含試用期);
4.在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嚴重違反紀律的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人員。
6.參加2025年德宏州事業單位教育、衛生部門考核招聘已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的畢業生/參加2025年德宏州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已進入聘用程序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法定節假日及周六、周日休息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地址:梁河縣遮島鎮濱河路91號政務中心三樓梁河縣水利局辦公室。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楊老師,0692-6161155。
2.網絡報名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
電子郵件報名郵箱:lhsljbgs@126.com,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楊老師,0692-6161155。
3.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根據所報崗位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現場應聘人員提供原件,線上應聘人員提供掃描件)。報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③畢業證(含在“學信網”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證;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國(境)外畢業生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④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考核程序及辦法
1.資格初審
根據報名時提供的有關信息和證明材料,采用人工審核的方式進行。報名時,應聘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無誤,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己負責。
2.資格復審及現場面試測評
①資格復審。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直接進入資格復審。在組織面試工作前,招聘單位組織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環節須查驗對應崗位要求的、報名環節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畢業證、學位證原件的應屆畢業生,可持學歷、學位獲取書作為證明材料,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的審核在聘用前完成)。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的參加現場面試測評。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由用人單位電話通知。
②現場面試測評。面試測評工作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云人社發〔2023〕11號)組織實施。
a.面試測評
考核測評領導小組臨時抽調7名考官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考核測評。
b.計算測評分值
面試測評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主要測評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記分方式:去掉一個分,一個最低分,計算出每人的測評成績,測評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測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3.考察及體檢
梁河縣水利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面試測評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員,考察、體檢人員名單經梁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復審通過后,由梁河縣水利局組織開展考察、體檢工作。
考察工作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規范》(云人社發〔2023〕13號)實施,采取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考察結果作為聘用的主要依據。考察不合格的,不再繼續后續的聘用程序。
體檢工作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規范》(云人社發〔2023〕12號)實施,到指定醫院進行(費用自理)。應聘人員為孕產婦在孕產期的,經醫院確認可以申請延期體檢,待生產過后或妊娠終止,按國家相關政策產休假結束一個月內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須開展吸毒人員檢測排查,一經確認為吸毒人員,不予聘用)。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可進行一次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聘用。體檢不合格的,不再繼續后續的聘用程序。
4.確定擬聘用人員
考察及體檢合格人員,由梁河縣水利局工程管理所報梁河縣水利局研究,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后,以正式文件報梁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5.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網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經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后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員。
6.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與梁河縣水利局工程管理所簽訂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填寫《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人社部門審批并完善有關聘用手續。
五、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按照面試測評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跨年不再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云南省、德宏州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七、招聘紀律
1.嚴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
2.遵守考試紀律和工作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3.資格審查貫穿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應聘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核測評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4.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1.本公告所附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應聘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自行承擔。
2.本公告未盡事宜,請與梁河縣水利局招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楊老師13308825299、許老師15887531231;
郵箱:lhsljbgs@126.com
單位地址:梁河縣遮島鎮濱河路91號政務中心三樓梁河縣水利局辦公室
監督電話:0392-6161420
原標題:2025年梁河縣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引進研究生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dhlh.gov.cn/rsj/Web/_F0_0_633BPPRSA866EEAE95F24E8DA2.htm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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