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海南省船舶引航站招聘高校畢業生3人公告(第1號)
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工作實際,面向全國公開招聘2025年高校畢業生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海南省船舶引航站是隸屬于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為負責全省所有港口引航業務的引航機構,主要職能是代表國家行使引航權,負責對進出海南各港口的外國籍船舶實行強制引航,對進出海南各港口的國內船舶申請提供引航服務等。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按崗招聘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及范圍
本次公開招聘引航員3名,具體詳見《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公開招聘2025年高校畢業生職位表》(附件1)。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7.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及以下(1995年2月17日至2007年2月16日期間出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5.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6.失信被執行人;
7.現役軍人;
8.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
9.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10.《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11.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招聘的;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和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官網發布公開招聘信息,后續招聘工作中的補充公告和擬聘用人員公示等信息在與招聘公告相同范圍內發布,其他公告在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官網發布公告。
(二)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和證明材料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節。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招考崗位。報考后應及時登錄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官網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公開招聘2025年高校畢業生報名表》,簽署《誠信承諾書》,信息填報不實或虛假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2.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25年2月17日8:00~2月24日17:00(節假日正常報名)。
(2)報名網址: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7440
3.報名材料
報名時須在網上提交以下材料(以jpg圖片格式上傳,圖片大小不超2MB):
(1)《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公開招聘2025年高校畢業生報名表》(附件2,本人簽名并掃描上傳)。
(2)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在同一個頁面)復印件。
(3)2025年畢業生可暫不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需上傳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下載)或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材料復印件等。
(4)取得國外或境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留學回來的應聘人員,國內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名稱與《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公開招聘2025年高校畢業生職位表》中專業(方向)不完全一致的,須提供所學課程,由站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是否符合專業報考資格。
(5)誠信承諾書(本人手寫簽名并按指模)。
(6)近三個月內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出具的裸眼視力5.0以上的相關佐證材料(加蓋公章)。
(7)英語四級及以上相關佐證材料。
(8)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
4.資格審查及查詢
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進行資格初審。網上報名系統在已過報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冊報名。已經提交報名材料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未重新提交或資格審查仍未通過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不能參加考試。系統將于規定時間內準時關閉。
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招考崗位,按崗位的招聘數與應聘該崗位符合報考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進行筆試,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會發布一次延長公告,如仍未達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招聘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關考生再次報名。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5.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請登錄報名系統打印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準考證,打印時間:(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留意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官網。
(三)組織考試(筆試和面試)
1.筆試
嚴格執行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瓊人社規〔2021〕2號)相關規定組織筆試。
(1)筆試時間與地點:具體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船舶操縱、船舶避碰、航海英語等崗位學科專業知識。本次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開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考生憑本人的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指定考場進行筆試。開考30分鐘后,不再允許遲到的考生進場考試。
筆試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履職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崗位科學合理設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且不得低于參加本崗位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筆試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筆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在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和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官網公示3天。
2.資格復審
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成績按1:3比例由到低分確定;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確定。面試前,在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官網發布面試公告并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內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名單在面試前3天在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官網公布。
資格復審須提供《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公開招聘2025年高校畢業生報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二維碼標識)及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和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須上傳教育部的學歷認證。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嚴格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瓊人社規〔2021〕3號)開展面試工作。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情況邀請5名相關專家組成面試考官小組,其中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和海南省船舶引航站考官小組專家成員不得超過60%。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重點測試應聘人員專業知識、應急能力以及對招聘崗位所必備的綜合素質。面試結束后,考生應在候分區當場核對本人的抽簽順序號、準考證號、面試成績,確認無誤后簽名離場。
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整個面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并上網公示。
4.考試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計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依據“四舍五入”法,綜合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報考同一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加試以面試形式進行,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在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官網公布綜合成績、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與地點等事項。
(四)體檢和考察
1.根據崗位的招聘人數,從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
2.進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由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
3.體檢結果應及時告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向招聘單位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或以上級別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時應當有紀檢人員陪同。
4.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等額確定考察人選。由海南省船舶引航站抽調有相關經驗的人員組成考察小組到應聘人員原工作或學習單位,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查閱個人檔案,并形成考察報告。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不予聘用。自愿放棄的,須提交自愿放棄書面說明,明確應聘崗位、放棄原因等,本人簽名。空缺的崗位名額,可在應聘相同崗位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遞補名單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官網發布公告。
(五)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官網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海南省交通運輸廳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遞補名單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官網公布,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
4.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六)核準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花名冊》、擬聘用人選的考試成績、集體研究擬聘用人員的會議紀要等材料經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審核后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核準。經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七)辦理聘用及相關待遇。
引航站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2025年畢業生需取得畢業證和學位后,再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2025年畢業生在2025年8月31日前須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擬聘人員在簽約后至報到前,因違紀等原因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的,用人單位有權取消聘用資格。
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對初次就業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年,工作時間半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員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員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受聘人員可憑《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辦理黨(團)關系、檔案、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
六、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的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如有違反《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公開招聘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招聘工作全部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1、海南省船舶引航站紀檢辦公室:0898-6868262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交通運輸廳人事教育處:0898-65350106(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0898-68682625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網上報名技術電話:0898-36609468,0898-36609469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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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誠信承諾書
原標題:海南省船舶引航站公開招聘2025年高校畢業生公告 (第1號)
文章來源:http://jt.hainan.gov.cn/xxgk/0200/0202/202502/t20250211_3814435.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