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廣東省選調大學畢業生深圳市職位資格審核等事項公告
根據《廣東省2025年度選調大學畢業生公告》和《廣東省2025年度選調大學畢業生資格審核和面試等事項公告》,現將廣東省2025年度選調大學畢業生深圳市職位資格審核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核
(一)資格審核對象
本次考試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資格審核對象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產生。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及名次。
1.無需體能測評的職位,按職位招錄人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核對象。
2.需進行體能測評的職位,按職位招錄人數1:6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核對象。
(二)遞補規則
如出現資格審核對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考生自愿放棄導致名額空缺需遞補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在筆試合格的同職位考生中順位依次遞補。
(三)審核方式
本次資格審核采用線上審核的方式。考生對照本公告以及報考職位的具體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選調報名系統上傳相關審核資料照片(jpg格式)。
(四)時間要求
第一階段:2025年2月13日至2月17日16:00前。在資格審核比例范圍內的考生上傳資格審核材料并提交審核。
第二階段:2025年2月19日16:00前。遞補考生上傳資格審核材料并提交審核。
對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上傳材料并提交審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審核資格。
(五)材料要求
考生需上傳的資料主要包括:身份證、學生證、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該表需在報名系統下載核準后簽名)。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根據本人情況或職位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1.以相近專業報考的(即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5年度選調大學畢業生公告》附件《專業參考目錄》),須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部門蓋章)、院系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2.Ⅱ、Ⅲ類高校202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供高校教務部門或院系出具的“近3學年的總學習成績在專業或班級排名前50%”的相關證明材料。
3.職位要求“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須提供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主觀題考試成績通知單。
4.職位要求“中共黨員”的,須提供下列材料之一:黨員證、流動黨員活動證、所在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證明、經有關黨組織批準入黨的入黨志愿書等證明至2024年12月10日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材料。
5.報考公安、法院、檢察院及監獄、戒毒系統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排名在面試比例外的考生需要提供由本人簽字的《考生知情同意和承諾書》(附件)。
招考職位有要求其他資格條件的,請對照《廣東省2025年度選調大學畢業生公告》及《報考指南》上傳材料接受審核。
(六)注意事項
1.考生上傳的材料必須清晰、真實、準確、完整。提供的材料不齊全或弄虛作假的,審核不合格。
2.資格審核僅對考生上傳的相關材料進行核對,其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公告及職位要求最終以錄用審批為準。
3.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
二、體能測評
(一)參加人員范圍
報考公安、法院、檢察院及監獄、戒毒系統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通過資格審核后,還須進行體能測評。在考生自愿基礎上,按職位招錄人數1:6的比例組織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參加體能測評。
(二)時間地點
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和地點由招錄機關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并密切留意招錄機關的相關通知或公告。
(三)有關要求
體能測評只進行1次,不安排補測。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
三、面試和體檢
面試定于2025年2月28日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并密切關注深圳先鋒網站信息。
體檢一般安排在面試結束后2天內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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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
2025年2月7日
原標題:-廣東省2025年度選調大學畢業生深圳市職位資格審核等事項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zzb.sz.gov.cn/notice/announcement/content/post_1520884.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