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2025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宜的公告
按照有關公告要求,現將廣元市2025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四級聯考、定向招考、公安機關招考、司法行政系統招考、法院檢察院系統招考、基層選調生)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報考四級聯考、定向招考、公安機關招考、司法行政系統招考職位考生通過廣元人事考試網(http://gypta.e21cn.com/)“成績查詢專欄”查詢是否列入資格復審人員。
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招考、基層選調生考生通過四川人力資源社會廳官網(https://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查詢是否列入資格復審人員。
二、資格復審安排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附件,考生要對照報考職位類型和職位編碼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一)2025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四級聯考、公安機關招考、司法行政系統招考、法院檢察院系統招考)資格復審所需資料
1.《2025年度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1份(照片彩色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和復印件。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者學生證上未詳細載明專業、學制等情況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部門開具的院系、學制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3.筆試準考證1份。
4.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5.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6.報考“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職位的,須出具相關工作單位關于基層工作經歷及工作年限證明,以及社保繳納證明或勞動合同等其他依據材料。
7.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相關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考生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二)2025年從村(社區)干部、工人農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事業編制人員、退役軍人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所需資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正反兩面);
2.筆試準考證1份;
3.有關單位審核蓋章的《四川省2025年從村(社區)干部、工人農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事業編制人員、退役軍人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登錄報名網站,按網絡提示正反兩面打印。貼上近期免冠證件照片1張,彩色打印可不貼照片)1份;
4.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表彰(獎勵)文件(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招錄機關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退役軍人應提供退役證〈復原證〉或退伍證)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其中:
(1)面向村(社區)干部職位須提供的材料:
①截至2024年11月1日,連續擔任四川省建制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3年以上的現職人員。須提供任職地所在的縣(市、區)委組織部或民政部門出具的任職證明材料(含任職情況和連續任職滿三年情況)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②截至2024年11月1日,任職已滿2年、且考核等次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的納入全省統籌選派的現任和離任駐村第一書記,以及原納入市(州)“三個一”幫扶力量管理的非貧困村第一書記,須提供任命文件、考核結果文件或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③年齡放寬到45周歲的,還須提供獲得按國家相關規定開展的綜合類表彰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面向工人農民職位須提供的材料:
①工人。截至2024年11月1日,在四川省境內各類企業、務工單位生產經營一線工作(含從一線選拔到管理崗位的人員),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其中在我省境內企業、務工單位工作至少滿3年),實績突出,近5年受到過鄉鎮(街道)及以上黨政群機關或用工單位表彰、獎勵(表揚)的人員。須提供在生產經營一線工作且成績突出的證明材料原件,勞動合同書以及社保繳費資料、工資發放憑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印章)或工資卡銀行流水資料,鄉鎮(街道)及以上黨政群機關或用工單位表彰、表揚(獎勵)的文件(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②農民。截至2024年11月1日,在四川省農林牧漁等一線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活動5年以上(含農閑在外務工時間),實績突出,近5年受到過鄉鎮(街道)及以上黨政群機關或用工單位表彰、獎勵(表揚)的人員。須提供在農林牧漁等一線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且成績突出的證明材料原件(須所在村支部加蓋印章),鄉鎮(街道)及以上黨政群機關或用工單位表彰、表揚(獎勵)的文件(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須提供的材料:
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協議、服務年限以及服務期的現實表現、服務期滿的考核結果等有關證明材料(已聘用為事業編制人員的,須出具現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和縣級組織人社部門簽署意見并蓋章的“未曾享受各類優惠政策錄用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或聘用為事業編制人員的四川省戶籍或在四川服役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書面證明材料)。其中:
①在四川參加“大學生村官”(限全省統籌選聘人員)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
②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
③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已轉為正式教師報考的,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
④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社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⑤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⑥成都市統一組織招募的“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志愿者,要提供服務期滿取得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⑦將于2025年底服務期滿,尚未參加服務期滿考核的考生,應提供所在單位和服務項目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
⑧退役軍人須提供退役證(復員證)或退伍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⑨艱苦邊遠縣(市、區)事業編制人員和經組織選派在艱苦邊遠縣(市、區)從事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等相關工作1年以上的事業編制人員,須提供從事脫貧攻堅等相關工作的證明材料(注明選派時間、選派單位等相關內容)。
(三)四川省2025年度選調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資格復審所需資料
1.高校院(系)黨組織、高校黨委組織部(就業主管部門)審核簽字蓋章的《四川省2025年度選調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報名推薦登記表》1份(登錄報名網站,按網絡提示打印)。
2.本人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學生證上專業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由校黨委組織部或院(系)黨組織出具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和畢業時間等情況證明并加蓋印章。
3.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提供參軍入伍經歷的證明材料。
4.已加入中國共產黨(含中共預備黨員)的考生,需出具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證明材料原件,注明入黨時間,并加蓋校黨委組織部或院(系)黨總支印章。
5.獲院(系)級及以上“三好學生”(或“學生”“研究生”“碩士”“博士”)、院(系)級及以上“學生干部”(或“研究生干部”)、院(系)級及以上“團干部”、院(系)級及以上“畢業生”、校級及以上“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培養對象、取得省級“大學生綜合素質A級證書”、獲獎學金的考生,須提供獎勵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6.擔任班長及以上學生干部已滿一學年以上(含班級班長,班級團支部、黨支部書記,校、院〈系〉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書記、副書記〉,校、院〈系〉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各部部長、副部長等相應副職及以上,校、院〈系〉協會〈社團〉副職及以上的考生,須提供學校、院(系)出具的證明材料、聘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證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擔任學校、院系或班級學生干部具體職務,并加蓋校黨委組織部或院〈系〉黨總支印章)。
第3、4、5、6項所列條件須在2024年11月6日前取得,其中第5、6項所列條件須在大學就讀期間取得。
四、面試安排
請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持《面試通知書》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五、其他有關事項
(一)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確保能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貫穿整個考錄過程,任何時候發現考生資格不符即取消資格。考生或推薦單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發現則取消錄用資格,并視情況進行通報處理或追究責任。
(三)資格復審合格者,現場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川發改價格〔2023〕473號)。
(四)自愿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遞補資格復審工作在第一次集中復審后的48小時內進行,未按規定參加遞補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特別提示:請各位考生近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六、資格復審政策咨詢
蒼溪縣委組織部:0839—5816860;
旺蒼縣委組織部:0839—4220757;
劍閣縣委組織部:0839—6600334;
青川縣委組織部:0839—7209677;
利州區委組織部:0839—6068018;
昭化區委組織部:0839—8775500;
朝天區委組織部:0839—8622377;
市公安局:0839—5600059;
市法院:0839—5566231;
市檢察院:0839—3240110;
市司法局:0839—3227852;
市委組織部:0839—3289151。
附件:廣元市2025年度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安排表.xls
中共廣元市委組織部
2025年2月5日
原標題:中共廣元市委組織部 關于2025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宜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gyzzb.gov.cn/gyzzb/article.html?id=19538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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