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重慶市教育事業單位面向中西部欠發達地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師范生考核招聘92人公告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備案,現面向2025屆中西部欠發達地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師范生(優師計劃國家專項)考核招聘一批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為主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2025屆中西部欠發達地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師范生(優師計劃國家專項)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2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4.具有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報名應聘本公告招聘崗位時,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已完成擬聘公示程序(含已簽訂有關就業或聘用協議)的人員,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生,不得報考。
考生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二章規定情形的崗位,以及與考生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該招聘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崗位。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考人員。
(二)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5年2月9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9年2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三)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2025屆中西部欠發達地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師范生應按即將獲得的學歷(學位)及對應專業報考,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各學期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且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附件2的參考目錄,以畢業證書(參考學位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證書,不含輔修專業、輔修學位或雙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附件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可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結合考生所學課程、專業培養目的等進行資格審查。
(四)專業方向
《崗位一覽表》(附件1)中對“專業”有方向要求的,在報名時,須由畢業院校依據所學學科出具相應證明或畢業成績單。如教育學類(數學方向),教育學專業報名考生應為“數學方向”,持有“教育學”專業畢業證考生,須由畢業院校出具其所學專業學科屬于“數學方向”的證明或提供畢業成績單認定。若畢業證書對專業方向已有明確體現,則不需提供相應證明。
(五)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所指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就讀時將人事及學籍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
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具有教師資格證條件的,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如未按時取得,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各環節時間、地點安排有調整的,將通過市教委官網(https://jw.cq.gov.cn/)首頁“公告公示”欄予以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提交報考申請
考生在2025年2月10日上午9:00至2025年2月14日下午17:00期間,將填寫后的《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3)、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或就業推薦表、各學期成績單及其他應聘佐證材料、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國家優師專項師范生定向培養協議書等掃描件打包壓縮,并以“報考崗位-姓名”命名發送至郵箱1122879@qq.com,提交報考申請。
考生結合本人情況,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規范填寫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市教委根據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照崗位報考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并在考生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五、考試考核
(一)考試考核形式
本次考試考核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包括專業面試和綜合面試。
專業面試為試講,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授課能力、教學設計能力和專業實踐能力等。時間為12分鐘,分值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主要試講招聘崗位本學段及本學科的相關內容(詳見試題),例:初中語文教師崗位試講學科為初中語文,高中數學教師崗位試講學科為高中數學,以此類推。
綜合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主要對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時間為12分鐘,分值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本次面試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二)面試時間
暫定2025年2月22日(星期六)。
(三)面試地點
江北區教師進修學院(重慶市江北區萬興一路8號)。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規則
總成績=專業面試成績×50% +綜合面試成績×50%。
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總成績、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通過市教委官網(https://jw.cq.gov.cn/)首頁“公告公示”欄予以公示,請考生及時關注。
六、選崗、體檢、考察及調劑
(一)選崗
考試考核結束后,按“選崗組別”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由考生本人選擇招聘單位(詳見附件1)。考生的總成績相同時,按專業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抽簽確定選崗順序。選崗確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選擇的擬聘單位。
(二)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體檢由區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組織。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區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三)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區縣人力社保局對擬聘人員進行綜合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參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堅持“凡進必審”“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心理狀況等進行綜合考察。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生說明原因。
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考生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不再遞補。
(四)調劑
招聘后剩余崗位可用于調劑,是否調劑及調劑方式由市教委會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確定。需進行調劑的崗位,按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體檢、選崗人員。
七、擬聘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官網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考生未在本公告規定期限內取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等證書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資格。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備案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員在通知送達后30日內未報到并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崗位條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人員一經聘用,須按照附件1崗位表要求執行最低服務期,服務期期間不得向區縣外的其他單位交流、調動;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按《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事業單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工作規范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考生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核查,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獎勵表彰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招聘單位所在區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記入事業單位公招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庫。考生涉及其他違規違紀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等規定執行。
十、其他
(一)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并密切關注市教委官網(https://jw.cq.gov.cn/)首頁“公告公示”欄上公示的考試、體檢等環節的相關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三)招聘政策咨詢聯系人及電話:楊老師(市教委),023-60393048;卜老師(市學生就業與創新創業服務中心),023-88517396。
(四)本公告由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收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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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慶市教育事業單位面向2025屆中西部欠發達地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師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原標題:重慶市教育事業單位面向2025屆中西部欠發達地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師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jw.cq.gov.cn/zwxx_209/gggs/202502/t20250207_14261960.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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