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蘇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招聘34人公告
江蘇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是經省政府批準設立、省司法廳主管的政法類公辦專科層次普通高等學校,位于南京市浦口區橋林街道。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規定,結合學院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4名工作人員。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熱愛司法行政事業。
(二)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規定的資格條件,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規定的有關資格條件。
(三)應屆碩士研究生應在30周歲以下(1994年2月7日及以后出生),應屆博士研究生應在40周歲以下(1984年2月7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崗位、人數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詳見《江蘇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25年度公開招聘崗位表》。
1.本次招聘的應屆畢業生須于2025年8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應屆畢業生崗位。
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生一致。
2.應聘人員須同時具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且學歷學位證書上的畢業專業與應聘專業相一致。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專業參考目錄未列出的專業,由學院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3.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以及職位要求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生;
2.2025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3.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第八條、第九條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情形的;
4.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結案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報名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1.報名、照片上傳,以及修改和補充信息:2025年2月7日9∶00-2月19日16∶00;
2.資格初審:2月7日9∶00-2月22日16∶00;
3.陳述和申辯:2月7日-2月23日期間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月7日9∶00-2月23日18∶00;
5.繳費確認:2月7日9∶00-2月24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學院將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等有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意見。
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學院聯系(聯系電話:025-69882031)陳述和申辯。
2.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參加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可與學院聯系(聯系電話:025-69882031),辦理筆試費用減免事宜。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
繳費后不退還報名費。但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家庭人員除外。
4.規定時間內未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5.崗位報名截止后,各崗位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將在原報名網站和江蘇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官網發布公告核減、取消該招聘崗位。
6.考試時間初定3月中下旬,請及時關注江蘇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官網(www.jssfjy.cn)公告。
三、招考實施辦法
學歷要求為“博士研究生”崗位的報考人員,須參加體能測評和專業能力測試,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數量大于30人的,增加筆試(筆試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崗位的報考人員均須參加筆試、體能測評和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或面試前組織體能測評。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能力素質和崗位相應知識等,采取線下形式進行。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將在江蘇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官網上發布。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合格線為50分。筆試后10個工作日內,將在江蘇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官網發布成績查詢公告。
(二)體能測評
免除筆試的崗位,所有通過資格審核人員均參加體能測評;需要筆試的崗位,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照5: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達不到5:1比例的,筆試合格人員均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專業能力測試或面試環節。因體能測評不合格等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缺額時,根據筆試成績,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與缺額人數3:1的比例從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參加體能測評人選。
若最后1名成績相同,則成績相同人員一起參加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體能測評以現場測評結果為準,不另行復測。有一項不合格的,體能測評不合格。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 (女)。其中學歷要求為“博士研究生”的崗位免測1000米(男)/800米 (女)項目。
(三)資格復審
專業能力測試或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凡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報考者參加專業能力測試或面試測試的資格。資格復審材料具體包括:
1.身份證;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3.《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
4.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四)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
專業能力測試時間和面試時間,在江蘇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官網發布通知。
1.確定參加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人選
所有通過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的人員均進入專業能力測試或面試環節。人員名單在江蘇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官網公布。
2.組織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
專業能力測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試講環節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對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技術、教學效果等方面進行評價。
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60%;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50%。
試講、面試成績現場公布。
(五)綜合成績計算
1.“博士研究生”崗位,綜合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增加筆試環節的崗位,筆試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
2.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四、體檢考察
“博士研究生”崗位,在專業能力測試結束后,從各項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差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計劃聘用1人的崗位,體檢考察人選為2人;計劃聘用2人的崗位,體檢考察人選為3人;計劃聘用3人的崗位,體檢考察人選為4人;計劃聘用4人的崗位,體檢考察人選為6人。若綜合成績出現并列,采用面試加試確定排序。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崗位,在面試結束后,從各項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計劃聘用人數與體檢考察人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若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如成績亦同分,采用面試加試確定排序。
如遇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崗位缺額,在各項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聘用結果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備案后不再遞補。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以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中人民警察職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內容主要是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同時核實應聘人員資格條件。考察方案另行制定,其中差額確定考察人選的崗位,事先量化考察標準,確定聘用辦法。差額考察組成員原則上不少于3人,其中1名為紀檢工作人員。
五、公示與聘用備案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習單位、學歷、專業、以及招聘考試的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我院將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的資格。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備案后,由我院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與我院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我院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
1.在我院規定期限內(聘用通知后不少于30天),無工作單位的人員不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單位的人員不能提供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者。
2.2025年畢業生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崗位條件明確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
六、其他
(一)應聘人員與聘用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擬聘用人員提交的材料須真實有效,對經查實確有弄虛作假行為或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的,對應聘人員立即取消其考試考核和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政策咨詢
江蘇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政治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25-69882031(2025年2月7日—2月23日9:00-12:00,14:00-17:00)
聯系人:周老師、彭老師
(四)招聘工作監督
江蘇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紀委辦公室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紀檢監督電話:025-69882058
(五)招聘工作舉報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司法廳接受此次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舉報信箱:js_sydwgkzp@163.com
舉報電話、傳真:025-83236078
省司法廳
舉報網址:http://sft.jiangsu.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54
舉報電話:025-83591004
(六)技術支持
技術支持電話: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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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2025年2月6日
原標題:江蘇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公告2025-02-06
文章來源:https://jshrss.jiangsu.gov.cn/art/2025/2/6/art_78506_11486264.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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