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寧夏公務員考試報考說明
五、關于體能測評和公安機關特殊緊缺人才專業科目測試
1.哪些人需要參加體能測評?
答:報考政法系統警察職位的報考者,在筆試后、面試前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體能測評(報考監獄系統獄醫職位的報考者不參加體能測評)。
2.體能測評人選如何確定?
答:體能測評人選按照報考職位的體能測評人數與招錄名額5: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達不到5:1比例的職位,按照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也不能改報其他職位,其考試錄用資格自行終止。體能測評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組織實施。
3.體能測評如何進行?
答:體能測評由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司法廳分別組織。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公政治〔2024〕60號〕執行。報考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的體能測評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中執法勤務職位標準執行。
4.什么是公安機關特殊緊缺人才專業科目測試?
答:公安機關特殊緊缺專業人才職位增加專業科目測試,內容是該職位所需的專業技能,以及運用相關專業技能解決問題的能力。體能測評合格者,方能取得專業科目測試資格。具體專業科目測試程序和要求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2025年公安機關特殊緊缺人才招錄工作簡章》相關規定執行。
在參加體能測評和公安機關特殊緊缺人才專業科目測試前,須確保本人身體狀況良好,因身體健康原因出現意外由本人承擔后果。
六、關于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如何進行?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資格復審由自治區公務員局會同有關部門及招錄機關聯合進行。重點審核擬進入面試人員和免面試進入體檢環節人員是否具備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筆試加分條件等。審核前,由各招錄機關統一收取相關資格證件(包括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體能測評合格證等證件)。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或體檢資格。
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經考試取得錄用資格的,除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和其他所需證件、材料外,還須在7月31日之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否則將取消錄用資格。
2.申請享受優惠政策的報考者在資格復審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凡申請加分的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前向招錄機關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
①烈士的配偶或子女提供《革命烈士證明》和能夠證明與烈士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提供縣(區)以上黨委、政府或自治區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 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
②少數民族報考者除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外,還須提供父母一方能佐證其少數民族身份的戶口簿。
(2)“退役士兵(含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證、所屬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退役證明。
(3)本地事業單位(不含學校、醫院)聘期累計滿5年的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工作起止時間證明。
(4)以上證明材料必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凡在資格復審結束前未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享受優惠政策資格;凡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錄用資格。
“三項目人員”不需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材料,其服務情況將由自治區公務員局向相關單位了解。
3.資格復審不合格被取消資格或本人申請放棄資格的能遞補嗎?
答:可以遞補。空缺名額由報考同一職位且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報考者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關于面試
1.如何確定是否取得面試資格?
答:筆試成績發布后,自治區統一考錄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情況劃定合格分數線。招錄名額為2名及以下的職位,面試開考比例(職位面試人數與招錄名額之比)為3:1;招錄名額為3名及以上的職位,面試開考比例為2:1。初步確定為面試人選的人員經資格復審合格后取得面試資格;政法系統警察職位的報考者,經體能測評、資格復審合格后取得面試資格;具體人員名單將在寧夏黨建網、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予以公示。筆試成績(含加分)低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參加面試。報考公安機關法醫職位、特殊緊缺人才職位,監獄機關獄醫職位的報考者,不進行面試。
2.面試方式有哪些?
答:根據招錄職位特點,面試將采取結構化、無領導小組討論、結構化小組等方式進行。
3.參加面試人員應如何備考?
答:公務員考試主要測查從事機關工作所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質,這些能力和素質主要靠平時學習、工作和生活的長期積累,很難在短期內取得較大。考試前,報考者應仔細閱讀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和專業科目考試大綱,并結合職位需求和自身條件,有針對性地備考。
希望廣大報考者一定要實事求是、理性應對,不要被各類違規培訓機構打出的所謂高價“”等欺詐性宣傳迷惑,謹防上當受騙。
八、關于體檢和考察
1.如何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答:招錄機關按照各職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提出參加體檢人選,報自治區公務員局審核同意后,正式確定為參加體檢人選。招錄機關根據體檢結果,提出考察人選,報自治區公務員局審核同意后,正式確定為考察人選。
2.報考公務員對身體條件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由自治區公務員局會同招錄機關統一組織實施。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精神,除特警職位外(公安機關特殊緊缺人才職位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2025年公安機關特殊緊缺人才招錄工作簡章》有關要求執行),其他職位不開展乙肝項目檢測。
3.如果體檢結果不合格,能否申請復檢?
答:體檢醫療機構和體檢醫師根據體檢項目的特點,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檢查和復檢。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報考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按照規定程序盡快安排報考者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前,體檢實施機關應對復檢項目嚴格。復檢應另選體檢醫療機構進行,復檢醫療機構應當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級別。必要時,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要求體檢對象重新體檢。《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不能在規定時間參加體檢或弄虛作假的有什么后果?
答:報考者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或者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疾病的,不予錄用。
5.體檢費用由誰承擔?
答: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承擔。申請復檢的人員,應另外承擔復檢相關費用。
6.懷孕報考者如何體檢?
答:對于進入體檢程序的懷孕報考者,可以在體檢時暫不進行婦科和X光等項目的檢查,體檢醫療機構不做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考察可繼續進行。如果考察中發現有影響錄用問題的,不予錄用。如果考察中沒有發現有影響錄用問題的,暫緩錄用,待報考者孕期結束可以進行婦科和X光等項目檢查時,完成體檢,并做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體檢合格,按照程序進行公示、審批錄用。
7.考察由誰組織實施?
答:考察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自治區直屬機關由各招錄機關組織實施;市、縣(區)所屬機關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組織實施;鄉鎮(街道)機關由所在縣(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監獄、戒毒)系統職位分別由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和司法廳統一組織考察。
8.組織考察內容是什么?
答: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招錄機關將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對考察人選進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同時,考察還需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9.考察人選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答:考察人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1)有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所列情形的;
(2)有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所列行為的;
(3)不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職位有關要求的;
(4)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被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的;
(7)被機關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9)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0)政治素質、道德品行、社會責任感、為民服務意識和社會信用情況較差,以及其他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情形。
10.體檢、考察環節能否遞補?
答:本次招考中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報考者放棄體檢、考察資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該職位不再遞補。
報考公安機關特殊緊缺人才職位的,體檢和考察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2025年公安機關特殊緊缺人才招錄工作簡章》有關要求執行。
原標題:寧夏回族自治區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nxpta.com/gwyks/202502/t20250205_5041864.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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