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海警察學員行測常識判斷:正當防衛
上月中旬,黃某見一男青年(李某)正在辱罵他妻子,上前制止時被李某毆打被迫還手。二人打斗時,便衣警察陸某路過,見狀抓住黃某的右手欲拉開打斗的兩人,但未表明公安人員的身份。黃某誤以為陸某是李某同伙,便拿出水果刀劃向陸某致其重傷。黃某制止李某和劃傷陸某是否都構成正當防衛?應當如何認定?筆者接下來進行簡要分析。
一、概念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舉例:李四在制止正在盜竊他人財物的張三時將其打成輕傷,李四屬于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
二、成立條件
(一)防衛起因
存在不法侵害。(排除假想防衛)
舉例:李四正在向前方的朋友揮手示意,迎面走來的張三誤以為李四要揮手打自己,于是一拳將李四打倒。李四不存在不法侵害,張三打人的行為屬于假想防衛,假想防衛不是正當防衛。
(二)防衛時間
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排除事后防衛)
舉例:李四盜竊張三財物后當天順利逃走,三天后張三在集市上遇到銷賬的李四,張三為追回財物將李四痛打一頓。張三毆打李四屬于事后防衛,不是正當防衛。
(三)防衛對象
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排除針對第三人)
舉例:張三扣住李四的兒子要求李四停止對自己的追打,因為張三并未針對不法侵害人李四本人,并非正當防衛。
(四)防衛意圖
必須具有防衛意圖。(排除防衛挑撥、相互斗毆)
舉例1:張三為傷害李四故意挑釁激怒李四,在李四正要出手毆打時反手打傷李四,張三的防衛挑撥行為不屬于正當防衛。
舉例2:張三與李四相約斗毆,互打的雙方均無防衛意圖,不屬于正當防衛。
(五)防衛限度
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損害。(排除防衛過當)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防衛過當不是獨立罪名,對于防衛過當應根據其符合的犯罪構成確定罪名。
舉例:張三為制止正在盜竊的李四,失手一拳將李四打死,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于防衛過當,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但應當減輕處罰。
三、特殊防衛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舉例:李四為制止正在搶劫財物的張三,一拳打中張三頭部致其死亡,李四屬于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
四、考查方式
正當防衛,在公務員考試中偶有考查,以案例考查為主??梢栽谶x項中進行小案例判斷考查,也可以案例分析的方式結合具體罪名考查。大家需要重點掌握正當防衛的認定。
【試題演練】
黃某見李某辱罵他妻子,上前制止時被李某毆打被迫還手。二人打斗時,便衣警察陸某路過,見狀抓住黃某的右手欲拉開打斗的兩人,但未表明公安人員的身份。黃某誤以為陸某是李某同伙,便拿出水果刀劃向陸某致其重傷。關于黃某的行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構成正當防衛
B.構成防衛過當
C.構成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罪
D.假想防衛
【答案】D。解析:本案中,警察陸某制止雙方打斗屬于履行職務行為,并非不法侵害。黃某誤以為陸某為李某同伙而劃傷陸某屬于假想防衛,故不屬于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另外由于陸某未標明公安民警身份,加上現場狀況非常緊張,黃某傷害陸某的行為是由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的,主觀上沒有罪過,應按照意外事件處理,黃某不負刑事責任。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D。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