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筆試大綱
《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
一、考試目標
1.理解并掌握教育教學和心理學的基礎知識、基本理論,能運用這些知識和理論分析、解決中學教育教學和中學生身心發展的實際問題。
2.理解中學生思想品德發展的規律,掌握德育原則和德育方法,具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品德教育活動的能力。
3.掌握中學生學習心理發展的特點和規律,能指導學生進行有效的學習。
4.理解中學生生理、心理的特性和差異性,掌握心理輔導的基本方法。
5.掌握班級日常管理的一般方法,了解學習環境、課外活動的組織和管理知識,具有設計一般課外活動的能力。
6.掌握教師心理,促進教師成長。
二、考試內容模塊與要求
(一)教育基礎知識和基本原理
1.了解國內外教育家的代表著作及主要教育思想。
2.掌握教育的涵義及構成要素;了解教育的起源、基本形態及其歷史發展脈絡;理解教 育的基本功能,理解教育與社會發展的基本關系,包括教育與人口、教育與社會生產力、教育與社會政治經濟制度、教育與精神文化等的相互關系;理解教育與人的 發展的基本關系,包括教育與人的發展,教育與人的個性形成,以及影響人發展的主要因素--遺傳、環境、教育、人的主觀能動性等及它們在人的發展中的各自作 用;了解青春期生理的變化,包括中學生的身體外形、體內機能、腦的發育、性的發育和成熟。
3.理解義務教育的特點;了解發達國家學制改革發展的主要趨勢;了解我國現代學制的沿革,熟悉我國當前的學制。
4.掌握有關教育目的的理論;了解新中國成立后頒布的教育方針,熟悉國家當前的教育方針、教育目的及實現教育目的的要求;了解全面發展教育的組成部分(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技術教育)及其相互關系。
5. 了解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包括觀察法、調查法、歷史法、實驗法和行動研究法等。
(二)中學課程
1.了解不同課程流派的基本觀點,包括學科中心課程論、活動中心課程論、社會中心課程論等;理解課程開發的主要影響因素,包括兒童、社會以及學科特征等。
2.掌握基本的課程類型及其特征,其中包括分科課程、綜合課程、活動課程;必修課程、選修課程;國家課程、地方課程、校本課程;顯性課程、隱性課程等。
3.了解課程目標、課程內容、課程評價等涵義和相關理論。
4.了解我國當前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理念、改革目標及其基本的實施狀況。
(三)中學教學
1.理解教學的意義,了解有關教學過程的各種本質觀。
2.熟悉和運用教學過程的基本規律,包括教學過程中學生認識的特殊性規律(直接經驗 與間接經驗相統一的規律)、教學過程中掌握知識與發展能力相統一的規律、教學過程中教師的主導作用與學生的主體作用相統一的規律、教學過程中傳授知識與思 想教育相統一的規律(教學的教育性規律),分析和解決中學教學實際中的問題。
3.掌握教學工作的基本環節及要求;掌握和運用中學常用的教學原則、教學方法;了解教學組織形式的內容及要求。
4.了解我國當前教學改革的主要觀點與趨勢。
(四)中學生學習心理
1.了解感覺的特性;理解知覺的特性。
2.了解注意的分類,掌握注意的品質及影響因素;了解記憶的分類,掌握遺忘的規律和原因,應用記憶規律促進中學生的有效學習。
3.了解思維的種類和創造性思維的特征,理解皮亞杰認知發展階段論和影響問題解決的因素。
4.了解學習動機的功能,理解動機理論,掌握激發與培養中學生學習動機的方法。
5.了解學習遷移的分類,理解形式訓練說、共同要素說、概括化理論、關系轉換理論、認知結構遷移理論,掌握有效促進學習遷移的措施。
6.了解學習策略的分類,掌握認知策略、元認知策略和資源管理策略。
7.理解并運用行為主義、認知學說、人本主義、建構主義等學習理論促進教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