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公務員考試大綱
四、申論介紹
申論是測查從事機關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的考試科目。申論試卷由注意事項、給定資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組成。
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貫徹執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閱讀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給定資料的內容,準確理解給定資料的含義,準確提煉事實所包含的觀點,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質問題。
綜合分析能力——要求對給定資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內容、觀點或問題進行分析和歸納,多角度地思考資料內容,作出合理的推斷或評價。
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實踐經驗或生活體驗,在對給定資料理解分析的基礎上,發現和界定問題,作出評估或權衡,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措施。
貫徹執行能力——要求能夠準確理解工作目標和組織意圖,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根據客觀實際情況,及時有效地完成任務。
文字表達能力——要求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運用說明、陳述、議論等方式,準確規范、簡明暢達地表述思想觀點。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