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東【省直】公務員報考指南
7.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被借調到縣級以上(含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借調期間是否計入服務基層人員的服務年限?
若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被借調到縣級以上(含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1個月及以上的,借調(幫助工作)時間不計入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服務年限,在考察時可以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服務地服務時間累計不滿一個合同期的,不享受定向考錄優惠政策,不得報考定向考錄職位。
8.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業單位工作,應如何處理?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業單位工作、未經縣級以上主管部門批準長時間不在崗的,其在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服務地工作時間累計不滿一個服務期的,不享受定向考錄優惠政策,不得報考定向考錄職位。
9.2015年聘用合同或協議到期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能否報考定向考錄職位?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聘用合同或協議書規定的服務期限在2015年到期的,可以報考定向考錄職位。
10.哪些人員可以報考選調生職位?
具有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2年5月5日以后出生),2012年以前(含)選調到我省基層,現在縣(市、區)以下機關單位工作的選調生,經縣(市、區)委組織部推薦、市委組織部審定,同時符合報考職位專業條件(其間職務提拔在試用期內的,不得報考)或具有職位所在部門工作經歷,身體健康的,可以報考選調生職位。
11.我省選調生是否可以報考面向社會招錄的職位?
可以。我省選調生報考面向社會招錄職位的,應當按照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的條件、程序和規定執行,須滿足服務年限滿5年的公務員報考的條件要求以及擬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
12.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考試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除需提供《考試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必須在2015年5月5日前取得,在面試前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機關審查。
13.“應屆畢業生”如何界定?
《考試公告》和本指南中提到的“應屆畢業生”,系指納入全國統一招生、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應屆畢業的學生。
14.對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獲得時間有什么要求?
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及學位證書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報考人員的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必須在2015年5月5日前取得。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