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永嘉縣鄉鎮機關公務員考試報名事項說明(面向村干部)
根據《2015年溫州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要求,報名“永嘉縣鄉鎮機關村干部崗位2”的考生在網上報名前,必須先接受現場資格審查,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網上報名。現將現場資格審查等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時間和地點:2015年3月16日至3月20日,永嘉縣委組織部干部綜合科(縣委大院3號樓2樓)。
二、報名材料:
1、《從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公務員報名推薦表》,符合崗位條件的村干部在到縣委組織部干部綜合科之前,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等材料到所在鎮(街道)組織辦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后由所在鎮(街道)黨(工)委在《報名推薦表》上簽字蓋章;
2、村干部任職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黨支部任職應持鎮街批復文件,村委會任職應持當選證,如果當選證上只有當選月份而沒有當選日期的,則應持當選公告或當選結果報告單;
3、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張。
三、范圍和對象:“永嘉縣鄉鎮機關村干部崗位2”面向非大學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圍和對象為:永嘉縣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正職連續任職時間滿2年以上或現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連續任職時間滿3年以上的人員(符合“崗位1”報考范圍和對象的,不能報考“崗位2”)。在全日制就讀期間擔任村干部的時間,不能計入任職時間。
四、年齡和學歷要求:報考“永嘉縣鄉鎮機關村干部崗位2”,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在18至35周歲(197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五、其他事項:村干部在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 “永嘉縣鄉鎮機關村干部崗位2”職位。
其他未盡事宜,以《2015年溫州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為準,如有疑問,可電話咨詢:67232310。
原標題:2015年永嘉縣鄉鎮機關面向村干部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相關事項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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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永嘉縣鄉鎮機關從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公務員報名推薦表.doc
中共永嘉縣委組織部干部綜合科
2015年3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