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省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
32.哪些行為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
考生有違紀違規和其他不誠信行為的,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作為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33.對違紀違規行為,有哪幾種處理方式?
考生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取消)錄用等相應處理。其中,違紀違規情節嚴重和特別嚴重的,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和處理。被認定為嚴重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的考生,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將視情況向考生所在單位()進行通報。
34.《刑法》對于考試作弊有哪些新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考生和其他人員違反《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5.如何理解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進行雷同卷鑒定?
根據國家相關要求,在筆試閱卷過程中要進行雷同試卷鑒定,對考生異常試卷進行甄別。雷同試卷鑒定是公務員考試錄用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是打擊考試作弊行為,公務員錄用考試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
36.如何查詢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左右,報考人員可憑本人居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廣東組織工作網(http://www.gdzz.cn)、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http://www.gdhrss.gov.cn)和廣東人事考試網(http://www.gdrsks.gov.cn)公布。
37.面試前資格審核時,考生須提供哪些材料?
面試前須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由招考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其他人員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職位對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須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38.體能測評有何規定?
報考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均為1次,考生在測評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練習,熟悉規則;縱跳摸高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測評結果得出后均不進行復測或補測。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
39.如果報考人員在報名參加廣東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招考過程中,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應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在廣東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招考過程中,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參加廣東省2016年公務員的參考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人選。
40.體檢工作由誰負責?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怎么確定?涉及體檢的文件有哪些?
體檢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廳、省公務員局統一部署,由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招錄機關承擔相關工作。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根據職位要求確定。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涉及體檢的文件有:
(1)原人事部、原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
(2)人力資源社會部、原衛生部印發的《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
(3)人力資源社會部、原衛生部和國家公務員局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
(4)人力資源社會部、國家衛計委和國家公務員局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定的相關職位(含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檢機關的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外交、海關、海事、檢驗檢疫、安監等部門中的部分職位)錄用公務員,其相關項目應按照該標準執行,未作規定的職位或項目,體檢標準仍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其他部門招錄公務員,都要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41.對報考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是否有身高或體重要求?
沒有。報考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須體能測評,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要求。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