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東公務員考試報名入口
2022山東公務員考試報考者可在2021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2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平臺,中公網校山東公務員考試網整理2022山東公務員考試報名入口,供參考:
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的招錄人數(shù)、具體職位、考試類別、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招錄職位表和有關部門發(fā)布的招錄簡章,報考者可以通過“燈塔-黨建在線”網絡平臺(https://www.dtdjzx.gov.cn/)和“燈塔-黨建在線”手機APP的“錄用公務員”專欄查詢。
職位資格條件由招錄機關編制。報考者對招錄職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回避情形、基層工作經歷,以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可以通過招錄職位表查詢。
(二)網上報名
報名主要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可以通過“燈塔-黨建在線”網絡平臺“錄用公務員”專欄的“考生報名平臺”登錄報名,也可以直接通過山東省2022年度公務員招錄考生報名平臺(http://182.92.170.21/sddsk2022)報名。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報考者可在2021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2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平臺,提交報名申請,每次只能在全省范圍選報1個職位。報名時,應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涉及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可于2021年11月19日11︰00至11月23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21年11月22日16︰00以后,報名申請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修改報名申請材料和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由招錄機關負責,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招錄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2022年國內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應屆畢業(yè)生和留學回國的應屆畢業(yè)生應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并可依據即將取得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職位。本次招錄對職位要求取得的《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等資格(資質)證書采取承諾制,報考者可先承諾報名考試、后審查資格(資質)證書,資格(資質)證書應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招錄公告、指南、職位和簡章中,其他未明確時限的報考資格條件,報考者均應于2021年11月19日前取得。
3.網上繳費確認。招錄機關于2021年11月23日16︰00前完成資格初審工作。報考者通過資格初審后,應于2021年11月19日11︰00至11月24日16︰00登錄報名平臺進行網上繳費確認。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確認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考資格。
報考者應繳納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貧監(jiān)測幫扶對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當按指定的時間和程序辦理費用減免手續(xù)。
4.網上打印報名資料和準考證。報名繳費成功后,報考者應及時打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打印并簽署《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以上材料在面試前資格審查時提供),并于2021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9日15︰0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報考者應將筆試準考證保存到公示擬錄用人員階段。
5.錄用計劃核減及職位改報。最終報名繳費人數(shù)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錄用計劃。人才緊缺職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到2︰1。
核減和取消錄用計劃的情況,在“燈塔-黨建在線”網絡平臺和“燈塔-黨建在線”手機APP的“錄用公務員”專欄公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報考者,可按規(guī)定改報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報考者在整個招錄期間須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化,應當及時聯(lián)系招錄機關變更聯(lián)系電話,以免錯失錄用機會。
二、關于填寫報名信息
1.填寫報名信息時應當注意什么?
報名時,報考者要認真閱讀網上報名系統(tǒng)有關要求和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能夠體現(xiàn)報考職位的要求。電子版照片須為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并且與面試前資格審查時提供的照片為同一底版。因提交報名申請材料不準確、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響網上報名的,由報考者本人承擔相應后果。
網上報名系統(tǒng)的表項中未能涵蓋職位所要求的報考資格條件的,應在“備注欄”中如實填寫。未在“備注欄”中注明的,視同不符合相應條件。其中,職位要求資格(資質)證書的,應當注明取得證書的級別、編號和取得時間。例如:已取得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A證),證書編號:XXXXX,頒證時間:XXXX年XX月;本人于XXXX年XX月參加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考試成績:XXXXXX,鄭重承諾:于2022年9月30日前按規(guī)定取得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A證),如未履行承諾,自愿承擔相應后果。
家庭成員及其主要社會關系,必須填寫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學習和工作經歷,必須從高中階段開始填寫,待業(yè)經歷也須填寫,個人經歷時間不得間斷。學生兼職和社會實踐不填寫。
參考往年情況,報名初始階段人數(shù)較少,資格審核速度較快,報名最后階段尤其是最后兩天報名集中,屆時資格審核速度將有所下降。建議考生合理安排報名時間,根據本人的專業(yè)、意愿和職業(yè)規(guī)劃等盡早報名,盡量避免后期集中報名,以免錯失報名機會。
2.資格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1年11月19日11︰00至11月24日16︰00,只有兩類報名信息經報考的招錄機關同意后可以修改,分別是姓名中的錯別字或身份證號中的個別錯誤數(shù)字。報考者更改報名信息時,須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向招錄機關提交書面《報名信息更改申請》。只有身份證號與報名信息庫中的身份證號一致時,才可以修改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只有姓名與報名信息庫中的姓名一致時,才可以修改身份證號有個別出入的數(shù)字。對同意更改報名信息的,招錄機關應于同意報考者更改報名信息后1日內,向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書面信函(附相關材料),由考試機構統(tǒng)一修改。逾期不辦理報考者信息更改手續(xù)。
報考者的其他報名信息,一經招錄機關資格初審通過,一律不得修改。
3.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信息能否修改?
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在2021年11月22日16︰00以前可以更改、補充報名信息,也可以申請改報其他職位。其中,招錄機關要求補充信息的,應當及時完整地補充報名信息。2021年11月22日16︰00后不能更改、補充報名信息,也不能申請改報其他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