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廣東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一、關于報考資格條件
1. 非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除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選調生以及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以外的職位。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19〕1號)規定,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培養質量堅持同一要求,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此類人員同時符合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選調生以及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要求的,也可報考。
- 2022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22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3.怎樣理解“學歷”、“學位”要求?
報考者應具備與招考職位所要求專業一致的學歷學位,用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學歷專業報考,報考者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招考職位沒有要求學位的,報考者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學位證書所列的專業可報考下列52個縣的職位,無需提供該專業的畢業證書。
南澳縣、仁化縣、南雄市、始興縣、翁源縣、新豐縣、曲江區、乳源縣、樂昌市、東源縣、和平縣、龍川縣、紫金縣、連平縣、梅江區、梅縣區、蕉嶺縣、大埔縣、豐順縣、五華縣、興寧市、平遠縣、龍門縣、海豐縣、陸河縣、陸豐市、恩平市、陽春市、雷州市、高州市、信宜市、廣寧縣、德慶縣、封開縣、懷集縣、清新區、英德市、佛岡縣、連山縣、連南縣、連州市、陽山縣、饒平縣、潮安區、普寧市、揭東區、揭西縣、惠來縣、新興縣、羅定市、郁南縣、云安區。
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部分職位要求“本科須為法學專業且獲法學學士學位”的,報考者應取得法學專業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4. 哪些人員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同時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可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①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②國家統一招生的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寬至2017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③在2021年11月29日前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教育部門認證,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④正在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人員。
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專科生的擇業期為畢業2年內,博士研究生的擇業期為畢業5年內。擇業期從畢業證書落款日期起算。
上述人員若以非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報考,或者以非最高學歷(如研究生以其本科學歷)對應專業報考時,不能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5.報考者最高學歷專業與招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
選調生職位和限應屆生報考職位必須以最高學歷專業報考。其他職位符合條件的可以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
以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的,須提供符合招考職位專業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2022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可以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有效的應屆畢業生材料,但2022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最高學歷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不得錄用。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2年應屆畢業生可以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有效的應屆畢業生材料,但2022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最高學歷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不得錄用。
2022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若以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不屬年齡放寬之列。
6. 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7.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須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8.在企業工作,不能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社保證明,只能提供企業證明的,能否通過基層工作經歷的資格審查?
只有企業出具的證明,不能通過基層工作經歷的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可提供其他佐證材料,以證明企業工作經歷。如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佐證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證明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9.有哪些職位在筆試中加考專業科目?
行政執法類職位、公安機關執法勤務職位和審計機關“審計專業類”職位加考專業科目筆試。報考此類職位的報考者須參加上午進行的公共科目筆試和下午進行的專業科目筆試,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行政執法類職位專業科目筆試大綱》可登錄廣東組織工作網(https://www.gdzz.gov.cn)查詢;《廣東省公安機關2022年執法勤務職位招錄人民警察專業科目筆試大綱》可登陸廣東省公安廳網站(http://gdga.gd.gov.cn)查詢;《廣東省審計機關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科目筆試大綱》可登陸廣東省審計廳網站(http://gdaudit.gd.gov.cn)查詢。
10.珠三角地區、沿海經濟帶東西兩翼地區和北部生態發展區如何界定?
珠三角地區是指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9個地級以上市。
沿海經濟帶東西兩翼地區是指汕頭、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陽等7個地級市。
北部生態發展區是指韶關、河源、梅州、清遠、云浮等5個地級市。
11.職位有戶籍(生源)要求的如何報考?
職位條件有要求面向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含縣級市、市轄區,下同)戶籍(生源)招考的,報考者應為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生源,或戶口在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或父母、配偶戶口在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或在職位所在地級市或縣累計工作(含入當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員。
少數民族地區的職位要求面向本少數民族自治縣或本少數民族自治鄉所在縣戶籍(生源)招考的,報考者須為職位所在縣生源或本人常住戶口在職位所在縣的人員,同時報考者本人須為職位要求的民族。
相應戶籍需入戶滿3年以上。
12.招考專業有哪些具體要求?
招錄機關根據職位用人需求,按照《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6)進行了專業設置。
報考者應根據本人所學專業名稱,與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名稱進行對照,如專業名稱一致的,按照該專業名稱及其在目錄中對應的專業代碼進行報考,如:某報考者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哲學”,專業目錄中列有“哲學(B010101)”,該報考者即需以“哲學(B010101)”報考相關職位。如所學專業為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如:某報考者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國際金融”,在專業目錄中屬舊專業名稱,該舊專業在專業目錄中對應“金融學(B020301)”,該報考者即需以“金融學(B020301)”報考相關職位,但在報名時本人專業需選擇“金融學(B020301)”。舊專業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詢招錄機關同意后報考。報考者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如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職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專業大類”的(即附件6《專業參考目錄》中代碼為2位數的),如報考者所學專業為該“專業大類”所含“學科”(即代碼為4位數)或“具體專業”(即代碼為6位數)的,均符合報考條件。例如,某一職位的專業要求為“經濟金融類(03)”,那么該類所含的學科“理論經濟學(A0201)”或具體專業“西方經濟學(A020104)”等,均符合報考條件。職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的,如報考者所學專業為該“學科”所含“具體專業”的,均符合報考條件。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職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者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職位設置為“企業管理(限:財務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財務管理方向的報考者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報考者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報考者在報名系統中填寫專業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輔修專業不作為報考依據。所學專業與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名稱完全相同的直接進行選擇,所學專業為舊專業的按對應的專業名稱選擇,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選擇相近專業。未如實填寫的,造成報名系統無法識別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自負。
13.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需要提供的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所有材料應在面試前資格審核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機關審核。
14.在國(境)外就讀,尚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在讀人員能否以已取得的其他學歷學位報考?
不能。國(境)外學歷學位的在讀人員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截至2021年11月29日尚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均視為在讀人員。
15.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2年應屆畢業生如何提供學歷學位材料?
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2年應屆畢業生資格審核階段暫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材料;考察階段,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準予畢業和取得學位資格的證明。但2022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不得錄用。
16.取得高級工和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如何報考?
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在政策上視同大專學歷人員;
取得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在政策上視同本科學歷人員。上述人員僅限報考市級以下機關沒有專業、學位要求的職位,報名時請在學歷欄中對應選擇“高級工”或“技師(高級技師)”,并須于2021年11月29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及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17.“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如何認定?
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含國家司法考試),包括取得A類、B類、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其中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僅適用于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連南瑤族自治縣和乳源瑤族自治縣。
通過2021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可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2021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錄用時須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18.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人員如何認定?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我省招募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和參加“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資格審核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①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②“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③“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④“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志愿服務證。限報考服務所在市、本人戶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單位的專門職位,符合條件的也可以報考其他職位。
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①我省兵役機關批準入伍、服役期滿2年(含)以上且退出現役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非在職)畢業后參軍入伍,或被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非在職)錄取,或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職)就讀期間參軍入伍,并取得相應學歷的人員;②我省兵役機關批準入伍,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退出現役后被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職)大專以上錄取,并取得相應學歷的人員。上述人員服役期間表現良好,須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在資格審核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退出現役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或就業推薦表、入伍所在市的相關證明材料。限報考入伍所在市、本人戶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單位的專門職位;也可報考其他職位。
相應戶籍需入戶滿3年以上。
19.報考選調生職位有哪些具體要求?
選調生資格條件:①有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態度,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甘于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②學習成績優良,作風樸實,誠實守信,吃苦耐勞,身心健康,有較好的人際溝通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③本科生24周歲以下、碩士27周歲以下、博士30周歲以下,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年齡要求放寬3歲(2021年11月29日前取得國防部統一制作的退出現役證);④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調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優秀學生干部、獲得校級以上獎勵人員、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大學畢業生。
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學術不端和道德品行問題,或者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不得作為選調對象。
錄用到選調生職位的新錄用公務員,嚴格按照《廣東省選調生工作辦法(試行)》進行培養鍛煉。選調生錄用后一般直接安排到村任職2年進行基層鍛煉。
20.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人員考察有何特殊要求?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人員考察工作還需執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曾連續六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國(境)外期間經歷和政治表現難以進行考察的,不得錄用。
21.公安院校公安專業2022年應屆畢業生如何報考?
根據有關規定,公安類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專業2022年應屆畢業生(不含2020、2021年畢業在擇業期內的人員、非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公安院校非公安專業畢業生)應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進行,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招警考試。我省生源的公安院校公安專業2022年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本次我省公安機關公開招錄的職位。
22.如何理解“考錄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根據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根據公務員錄用規定第二十條: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市、縣、鄉鎮領導班子成員的配偶、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不得報考其任職地的選調生職位。縣直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配偶、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不得報考其任職單位(系統)的選調生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