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師招聘報考條件有哪些?
㈠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遵紀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道德服從組織安排;
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專業能力強;
身體健康,體檢合格。
㈡崗位條件
1、小學教師崗位
⑴學歷:
①畢業生應具有國家普通高等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②在職教師應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③報考英語教師崗位的,所學專業須為英語專業。
⑵教師資格證:具有小學及其以上教師資格證。
⑶普通話證書:具有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其中應聘語文、英語和音樂學科的,應具有二級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
⑷年齡:35周歲以下。
2、中學教師崗位
⑴學歷:①畢業生應具有國家普通高等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報考的崗位專業與本人畢業證或教師資格證一致;②在職教師應具有國家普通高等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專科及其以上學歷,且學歷要求本科及其以上;報考的崗位專業與本人畢業證或教師資格證或專業技術職務一致;③報考英語教師崗位的,所學專業須為英語專業。
⑵教師資格證:具有初級中學及其以上教師資格證。⑶普通話證書:具有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其中應聘語文、英語和音樂學科的,應具有二級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
⑷年齡:35周歲以下。
3、體育、音樂崗位中有專業要求的,專業審核以畢業證所明確的專業或學籍檔案中成績表記載的主修課程為準。
4、招聘范圍未明確畢業生或在職教師的崗位,符合該崗位對應學段的畢業生或在職教師條件的均可報考。
◆ 更多了解請查看 教師招聘考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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