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湖南教師資格證需要什么條件
湖南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及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4.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一)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畢業及以上學歷。 (一)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畢業及以上學歷。 (二)初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三)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四)中等職業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畢業及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考生應在戶籍、學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和人事檔案均在報考市州)所在市州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普通高等畢業及其畢業前一年級學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憑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在就讀所在地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以下人員不能報考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下同)的相關規定執行。
◆ 更多了解請查看 教師資格考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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